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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制度规范公开】灌南检察院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八点意见
2018-12-21 11:12:00  来源:灌南县检察院

  1、领导班子成员务必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严明纪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鲜明、敢于亮剑。

  2、领导班子成员务必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对干警出现的苗头性思想问题,及时纠正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领导班子成员务必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求干警做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带头不做;要求干警不说的,班子成员带头不说;要求干警不传的,班子成员带头不传。

  4、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提高执行力,带头推动工作落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一律不得提交会议研究。不能自行决定,提交会议研究的,必须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领导班子成员务必强化担当意识,带头办案。对平时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务必积极多方寻求解决办法,切忌放任不管。

  6、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针对问题,可充分协商,充分讨论,经党组决议和研究决定事项,每一位班子成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发表与会议相悖的言论。

  7、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执行请销假报告制度,离开外出或因公因私因事不能正常到岗,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8、领导班子成员务必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沟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做好互相补台,不拆台。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