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开放日No.3:专项工作助推侦查监督工作再升级(江苏灌南)
2017-11-14 17:29:00  来源:

  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2013年以来,我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着力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今年,非法经营疫苗事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食药监督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涉案物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追责查处,高检院已将此类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最高检的通知要求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迅速介入案件查处行动,双方并进一步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掌握本地涉案情况,并就该案定性、法律适用、取证方向、证据固定等提出检察意见,助推“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从2014年起,最高检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两类人民群众罪关切的刑事犯罪。2015年,我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两个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办理了刘某、朱某等人生产、销售“毒胶囊”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我院指派专人提前介入、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引导侦查取证。同时,工作中注重强化侦查监督意识,在依法对刘某、朱某等人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通过细致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鲁某、陈某生产、销售“毒胶囊”多达3亿粒,绝大部分已流入市场,且案发当天鲁某、陈某为逃避处罚,转移、销毁生产设备、胶囊成品和销售单据,具有串供、毁灭证据的社会危险性,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仅对2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我院遂依法对2人予以追捕,并随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还发现,诊所医生陈某两次向鲁某购买毒胶囊共计30万粒,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法配制假药并销售,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遂依法对其予以立案监督。我院通过办理此案,依法批捕生产销售毒胶囊案3人、追捕2人、监督立案1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我院侦监干警在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审查执法台账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全程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及对司法体系的信任。对此,我院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侦监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从抓案件质量到保障民生,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2016年以来,侦监部门共办理电信诈骗案件5件9人,其中批准逮捕4件6人,涉案金额共计190余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法治机关创建工作。作为我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

侦监部门以建设平安灌南、法治灌南、打造过硬队伍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法治机关创建等工作重点,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法治机关创建工作。2013年以来,侦监部门共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侦查32件。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我院先后被中共灌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2-2013年度依法治县先进基层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表彰为“江苏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我院侦查监督科被中共灌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部门”,侦监科干警姜启凤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今后,我院侦查监督科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坚持规范司法、精细办案,努力提高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群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司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李澄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