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书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当“检察蓝”遇上“冰雪白”
新人报道!
灌南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灌南检察官方微博
灌检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