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该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近日,接灌南县百禄镇卫生院护士长、“益心为公”志愿者季培莲关于药品安全相关线索后,灌南县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县域内药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看药店是否存在无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是否在岗、特殊药品有没有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类管理等行为。
近年来,灌南县检察院创新办案模式,选聘涵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工作者、医护人员等不同行业志愿者227人。主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合理听取志愿者专业性指导意见。
“作为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肩上担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将履行好这份职责,协助检察机关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季培莲说,自2023年3月被选聘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以来,共提供办案线索26件,提供专业咨询9次,跟踪观察17次,参与听证1次。
“‘益心为公’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加持,拓宽了我们的办案思路,弥补了我们的知识盲区,能够让我们在办案中更快、更精准地找到问题所在。”该院党组成员、第四检察部主任谢中凯介绍,检察机关将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力度和群众参与度,织密“药品安全网”。
截至目前,该院“益心为公”志愿者们累计提供了专业咨询36人次,跟踪观察358人次,提报线索241条,充分发挥了志愿者在各行业、各领域的专业优势,为灌南县检察院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