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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刘大健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2020-10-20 14:50: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2日,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刘大健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编辑: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