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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例我来说】王冰心:迟来的捕捞证
2020-12-09 15:33: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从“一网打尽”到“网开一面”,折射的是司法理念的进步。灌南县检察院突破重重难题,推动农业农村部将江苏连云港海域列为全国首个毛虾专项捕捞试点地区。

  这是今年6月15日,渔民们在庆祝毛虾开捕,78艘渔船从江苏连云港燕尾港渔港扬帆起航,开启为期一个月的毛虾专项(特许)捕捞作业。这一切,都要从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

  2018年6月,江苏海警在巡逻时发现,4艘渔船正在用11毫米的渔网捕捞毛虾,而这一期间属于禁渔期。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此被海警移交到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细致审查发现,本案确实不同于普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检察机关多次和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渔政、海警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渔具鉴定、毛虾专项捕捞许可等问题。

  最终,江苏省海洋渔具渔法鉴定中心发现“‘虾皮网’作业水深不越过20米,没有‘底’的作业属性,且全年只在6-7月,9-12月作业,渔获物几乎清一色为中国毛虾,难以归为‘底扒网’等禁用网具管理。”而且在作业渔场、作业渔期、渔获对象、捕捞方法等各方面都有所不同。渔民所使用的“虾皮网”像“墙”一样立在海底,鱼撞到上面会自动离开,与禁用渔具“拖捕”的方式有明显区别。

  2020年1月,我们最终依法对上述案件作出撤案决定。

  很快,农业农村部出台了《2020年伏休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对毛虾捕捞作出明确规范。江苏被列为全国首个毛虾专项(特许)捕捞试点地区,允许利用伏休期中的一个月时间(6月15日至7月15日),在连云港市海州湾部分海域开展毛虾捕捞。

  但有的专家也提出了这样的担忧:如何预防不法分子在禁渔期“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捕捞毛虾的旗号,实施非法捕捞行为呢?

  针对专家担忧的问题,研发微信小程序“巡洋舰”,让渔政、海警、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共享信息,再通过法治宣传专项行动,震慑了那些意图动歪心思的人,也让渔民吃了“定心丸”,形成了保护海洋生态的工作合力。

  一个案件能带来多大的能量,不是看它本身的大小,而是看我们为它付出了多少努力。这张捕捞证是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可。这些认可,也将一直激励着检察官,寻找真相、打击犯罪,为守护人民的美好生活而不断奋进!

  编辑: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