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制定《规范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时长规定》《刑事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20%,工作经验被省院刊发。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补充侦查案件56件,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人民检验。深入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交付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案件办理工作,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审议通过我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认为检察机关在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工作充满正能量。
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重拳打击虚假诉讼,开展“企业破产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多措并举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认真贯彻最高检“做实行政检察”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成功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25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梳理近三年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行政检察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增强依法反腐合力。检察长主办并出庭公诉正科职职务犯罪案件2件,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职责,1名副检察长被选任为全省职务犯罪案件特侦队负责人,持续吹响反腐冲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