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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没牌照仍让司机开车上路
2021-05-24 15:54:00  来源:检察日报

  车辆所有人吴某丰揽到活后,雇佣司机吴某帅开车干活,没想到吴某帅在行驶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近日,经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吴某帅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车主吴某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吴某帅于2020年8月21日6时许,无证驾驶吴某丰所有的装载机,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怀柔区怀黄路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经认定,此交通事故由吴某帅承担主要责任。

  怀柔区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帅交通肇事一案过程中,发现吴某丰与吴某帅系雇佣关系,案发当日为吴某丰安排吴某帅到怀柔区某村干活,且吴某丰在公安机关的证言中称明知自己的装载机没有牌照,且装载机不能上路行驶,却依然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心存侥幸让吴某帅开车上路,遂对车主吴某丰作出了追捕的决定。

  3月30日,怀柔区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吴某帅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车主吴某丰因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吴某丰接到判决书后追悔莫及。

  检察官提醒,如果将自己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应先确定车辆是否符合交通安全行驶的规定、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还应确认驾驶车辆的人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相符、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等。

  编辑: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