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一起帮助我们参与这次调解,让这场持续三个月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近日,一场微信视频协调会结束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复议局的工作人员向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官致谢。这是北仑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挂牌以来,首起邀请区检察院共同参与调解并调解成功的行政复议案件。
事情因一场交通事故而起。小马是宁波市北仑区某公司员工,被公司委派到上海为某外卖平台做配送员。去年,小马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双方因民事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由肇事方赔偿给小马11万元。
“我是在受公司委派的工作期间受伤的,属于工伤,公司应该另外给我进行工伤赔偿。”小马向北仑区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北仑区人社局经审查认为,小马在上班期间从事公司委派的劳务受伤,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于这个决定,公司并不认同,认为双方只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且小马是在为别人提供劳务时受的伤,不应认定为工伤。于是,公司向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北仑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小马与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小马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小马在获得了肇事方赔偿后是否还能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双方在这些问题上争议很大且互不相让。“当时,我们前前后后协调了好几次,但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建立的联动工作机制,区行政复议局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本案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疫情期间,员工招录本就是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加之本案的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只是双方在部分问题上存在争议。承办检察官通过微信多方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调解,公司代表、小马本人、行政复议局、人社局和检察机关同时出现在视频会议中,一起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从稳定员工就业,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角度入手,向各方进行释法说理。检察官提出的“外卖员工工作时间和场所均比较灵活,该员工受伤时是在送外卖返回的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观点,公司予以接受。同时,检察机关鉴于小马已经通过交通事故第三方赔偿了损失,工伤赔偿主要是补偿其中的部分项目及补差,从“复工复产,保增长,稳就业”的角度考虑,建议公司给予小马一定金额的补偿的方案,得到小马和公司的认可。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补偿给小马5万元,当天即履行完毕。公司随即向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提出撤回复议申请。该案处理完毕后,小马继续在公司正常上班。“真没想到,检察官能这么替我们操心……”小马难掩激动之情。
与以往的劳动纠纷不同,在这起案件中,劳动者并没有因为赢了官司丢了工作,企业也没有赔了钱而流失员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邀请检察官参与行政调解,让整个调解过程放置在监督的目光中,更有利于当事人明辨是非、明法知理,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同时,检察监督也能进一步促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参与此次调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说道。该案的顺利解决是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成果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