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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女友”不是她,而是他们
2022-03-02 10:22:00  来源:检察日报

  查获的涉案手机

  本以为是有缘千里一“网”牵,怎知这缘分是别人精心布置的陷阱,29岁的广东青年刘新天(化名)就掉进了这陷阱中,因和网络女主播“苏可”谈恋爱,被对方以直播打赏的方式骗走了14万余元。1月21日,由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直播打赏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8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相逢当天,他给她刷了价值2000元的礼物

  2019年3月的一天,刘新天在出差途中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女孩,随后和该女孩聊了起来。对方也很健谈,两人都感觉谈得来。为了方便联系,在女孩的要求下,他们互加了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继续畅聊。

  女孩说自己叫“苏可”,24岁,是一名网络主播,这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可因为工作原因她还要进行直播。出于想看看对方长什么样子的好奇心,也因为聊得很愉快,刘新天当即通过微信告诉对方:“我今晚去你直播间捧场。”

  很快,“苏可”通过微信给刘新天发来了一个网络直播的App,说她的直播已经开始。刘新天根据对方的指引找到了“苏可”的直播间。

  “苏可”的直播间很热闹,“苏可”热情地和刘新天互动了一下,为了表示支持,且在当时直播气氛的烘托下,刘新天给“苏可”刷了价值约2000元的礼物。晚上11点多,“苏可”的网络直播结束了。

  没过多久,“苏可”就用另一个微信号添加刘新天为好友,解释说:“原来那个微信号好友太多,这个微信号好友少,更方便咱们联系。”刘新天欣然同意。

  网恋奔现,闺蜜陪她约会

  通过几次聊天,刘新天知道了更多关于“苏可”的情况:她的生活不如意,父母离婚,她和母亲、妹妹共同生活,负担母亲和妹妹的生活费、妹妹的学费和母亲的医疗费,她现在就想多赚点钱。“苏可”还告诉刘新天,她之前曾谈过一次恋爱,已分手两年多,现在特别想找个男朋友依靠。

  看到这些信息,刘新天感觉微信另一端的“苏可”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楚楚动人、惹人怜爱,同时她还善解人意,一再嘱咐刘新天多注意身体,称有空的话会去看望他。

  自第一次开始参与“苏可”的直播后,刘新天就经常去直播间和她互动。“苏可”还通过微信对刘新天撒娇,以眼睛不舒服、母亲的手术费和妹妹的学费不够、有外债急需偿还、完不成任务量平台就不让下直播等各种理由,请求刘新天为她刷礼物打赏。在“苏可”的请求和直播间气氛的烘托下,到2019年3月底,刘新天通过直播打赏刷出了近10万元的礼物。

  为了让刘新天相信自己,“苏可”通过微信发给了刘新天一份她和眼科医生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是做近视手术的日程安排。当刘新天提出去医院看她时,“苏可”没有同意。

  2019年4月初,刘新天通过微信联系“苏可”,说想见她一面,“苏可”同意了,同时还在直播间里介绍刘新天是自己的男朋友。后来,两人约定在“苏可”所在地——南昌见面。这次见面,“苏可”带了闺蜜同去。

  第二天,刘新天回到广东,在他看来,能见上一面总比天天只在网上聊天要靠谱。过了几天,“苏可”又在微信上说让他在直播间里刷刷礼物、带带节奏,作为男朋友,刘新天自然义不容辞。自2019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内,他又在直播平台上给她打赏近5万元。

  “苏可”实为一个诈骗团伙

  通过网络直播和线下的那次见面,刘新天看到了“苏可”的样子,感觉对方的确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孩。然而,他不知道的是,网络直播以及线下见面的“苏可”和微信后的“苏可”并非一个人,更无法想象自己面对的“苏可”实际上是一个诈骗犯罪团伙。

  其中,网络直播里的“苏可”真名叫朱美琦,专门负责和他进行语音视频联系,而社交软件上和他聊天的则是对接朱美琦的业务员章磊,就连和他见面的“苏可”的闺蜜也是诈骗犯罪团伙的一员。

  自2019年6月初开始,“苏可”在微信上对刘新天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刘新天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通过微博、抖音等很多方式联系“苏可”,要求她还钱但都没有成功。2019年6月底,刘新天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刘新天遭遇的是一种以直播打赏方式进行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这一诈骗团伙以江西某文化传播公司为幌子,该公司由尹俊杰、杨晨等人出资成立,然后招募业务员、女主播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他们分工明确:由业务员冒充女主播,编造虚假的身份信息,通过修改社交软件的定位信息添加男性被害人,诱骗被害人进入直播间观看直播,让被害人误以为与其聊天的业务员就是女主播本人;在负责人、主管的指导和女主播的配合下,业务员通过编造女主播过生日、身体不舒服、与其他主播PK、家庭困难等各种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充值和购买虚拟礼物送给女主播,从而通过直播平台获取高额返利,涉案金额132万余元。

  该公司像“苏可”一样的女主播共有5人,她们分别对应一个或多个业务员和主管。该犯罪团伙中的5名女主播、6名业务员、7名主管及负责人等共计18人先后落网,2021年4月15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对其中1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余17人均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尹俊杰、经理张谦等4人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8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业务员、主播等1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8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编辑:胡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