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今天的训诫会,我深刻感受到自己曾经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我已经远离了以前的朋友圈,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训诫会上,小晨后悔地说。近日,灌南县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集中训诫会,通过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集中训诫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强化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犯罪。
小晨因父母离异初一便辍学,后加入闲散未成年人组成的帮派,他们以宾馆为联络据点和打架工具藏匿点,经常出入酒吧、KTV、网吧等场所。小晨年龄虽然不大,但是在谈话中检察官发现他“混社会”心理较强,打架时为了表现自己,行为积极、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较大,但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帮助像小晨这样的“熊孩子”走出低龄犯罪困境,让他们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督促家长加强管教。县检察院梳理2021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严重不良行为人,按照他们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家庭管教等情况分为一、二、三级,分别给他们“诊脉开方”。其中像小晨这样因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列为一级,需要紧急采取干预措施。
检察机关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学校等单位采取让严重不良行为人参与训诫会、公益劳动、接受法治教育、志愿者结对帮扶等措施帮助小晨们重塑“三观”,以“督促监护令”的形式责令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小晨们的管教。
“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我们向县公安局、文广旅局制发检察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宾馆业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情形的监督管理,并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中敬介绍。
该院将继续贯彻少年司法理念,帮助未成年人矫正行为偏差,探索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新模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