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山东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连云港市灌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灌南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当天,6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和3名人民监督员及多家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该案是中国海警局1号督办案件,也是江苏省近十年来破获的最大集团化、公司化海上非法捕捞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今年3月和7月,灌南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先后对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和何延青等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图为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作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检察机关指控
2015至2017年禁渔期内,被告人何延青、王文波组织、指挥被告人于新华等人驾驶渔船通过“双船有翼单囊拖网”方式,使用远小于国家规定的网目尺寸的网具,在山东、浙江、江苏等沿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17年5月31日,江苏省渔政部门在连云港海域将正在非法捕捞作业的4艘渔船查获,现场查获大量渔获物。后该案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灌南县人民检察院管辖。
图为被告人当庭接受讯问
本案中,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大量捕捞鳀鱼、方氏云鳚等生物群体,涉案渔获物910余万公斤,对捕捞区域海洋生态造成严重损害。基于此,检察机关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50名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劳役代偿、建立海洋牧场等方式,修复受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或承担环境修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