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
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法制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各位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主任会议议题安排,4月24日,在夏苏明主任的带领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检察院的为民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院史陈列室,听取了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在保障司法公正、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检务公开扎实有序开展。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实施意见,结合灌南实际,把检务公开作为提升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保障,规范检察机关的履职行为,细化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不断加强检务公开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力求取得实效。
(二)拓展载体,检务公开工作渠道日益畅通。建成一站式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强化服务窗口建设,积极推行双向承诺、三同步权利义务告知、五级答疑说理等工作机制。规范案管大厅的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高效的查询服务。形成申诉案件办理五项机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矛盾。推进律师工作联系卡制度,建立律师微信群,设置律师接待窗口,形成新型检律关系。
(三)锐意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和组织青年干警进校园宣讲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媒体方式,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形成四大平台相结合的案件信息公开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件信息发布模式,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检察院检务公开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只了解检察机关的反贪和起诉等方面工作,对其他职能及工作内容知晓度不高,对检察机关存在一定的神秘感、距离感。一些当事人对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知道的不多,仍存在找关系走后门、托人打听案件进展的情形。
(二)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对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办案质量、轻检务公开的思想,加之信息公开实行“谁办案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机制,导致部分干警怕出错,怕担责,影响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检务公开中因各方认识不一致,致使在公开时间、方式、范围、内容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的受到制约。程序性内容公开较多,实体性内容相对较少,检察工作依据和结果公开较多,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较少。
三、几点建议
(一)充分提高检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一是要认识到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检务公开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是保障法律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杜绝案件暗箱操作,提高司法公正的必然措施。二是要认识到实行检务公开是适应“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根本要求,更是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关键举措。三是要认识到实行检务公开是适应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选择。“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检务公开是忠诚的具体表现,是公正、清廉、文明的前提和保证。
(二)切实加大检务公开宣传活动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检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检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基层群众面对面地接触交流,让群众切身感受检察机关的环境和氛围,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知和了解。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方便代表全面了解检察信息,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传播,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继续推进“心心点灯”宣讲团进校园活动,打造灌南特色的青少年法制教育。
(三)积极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方法。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检察业务,做到充分公开,如实公开。二是要将检务公开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审务公开、警务公开的大框架内,在县委的统筹协调下,建立一个高效便民的共享平台。三是要推进检务公开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中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
(四)从严提升检察干警队伍素质。县人民检察院要把队伍建设作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的永恒主题,要坚持专业化建设不动摇,突出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专业化办案方式、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检察机关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要坚持规范化管理不放松,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提升办案、办文、办事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推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为基础,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确保执法监督者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