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秋高气爽,温和的阳光暖洋洋的洒在灌南县人民广场。在广场的一角,随风摇曳的队旗下,几个青春靓丽的长发姑娘看着胸前刚刚佩戴上的圆形队徽笑意盈盈。“欢迎你们加入,”身着制服的女检察官们将队旗交到她们手中,“相信你们会很快融入这个队伍。”
这是灌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巾帼志愿法律服务宣传队的入队仪式。恰巧这一天,为救助贫困单身母亲而组织的义卖晚会热闹上演。年轻的女检察官们身着便装,出现在围观的人群中。听着主持人的温情讲述,她们炽热的眼神透露出内心的波涛汹涌。虽然刚工作不久,她们依然坚定的将积攒的积蓄投进了募捐箱。
这支“娘子军”队伍组建于2010年,服膺为基层群众提供实实在在法律服务的朴实愿望,在灌南县检察院和县妇联的共同努力下“成军出师”。每年新进的年轻女检察干警都会自愿申请加入,利用工作之余义务为全县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入队仪式简短,虽没有握拳举过眉梢的庄严宣誓,但是胸前的白色队徽已经将志愿服务精神镌刻在她们心中。
女检察官张静和张月平,是巾帼志愿法律服务宣传队的队长,也是日常宣传服务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她们认为,长效化、多样化的法律宣传、送法下乡、法务咨询是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常识最直接有效的途径。于是,县城社区、乡镇闹市、村庄阡陌,常常能够看到她们西装笔挺的身影和耐心真诚的眼神。
张静曾是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张月平则长期从事控告申诉工作,在与群众经常性的直接交流当中,她们留心观察,总结基层群众常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盲点,如外出劳务农民维权、留守儿童重点帮扶、拖欠工资及工伤维权、涉农补贴缩水等,结合当地留守村民的年龄结构、学力水平以及最新出台规定,不断更新、丰富着五彩斑斓的宣传展板,也不断为当地群众送去贴心、真挚的法律服务。
回到处理上访案件的办公桌上,她们是细腻多情的女检察官。2011年元旦,巾帼队员们见到了前来道谢并报喜的“老朋友”许世云。农村妇女许世云曾是上访老户,她的父亲许勤祖在一次交通事故后两次手术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却仍未康复,然而肇事者在逃,母亲病逝,丈夫下岗,弟弟和年幼的儿女仍在读书,多次赴省上访还遭遇了盗贼。巾帼服务队的女检察官经过多方协调和申请,为许世云办理了低保手续,并联合县公安局为其申请了2万元救助金,帮助她解决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经过几起类似的案件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服务活动、工作实践的调研及反复的探索尝试,她们最终促成了《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的形成,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缓解经济困难、舒解精神痛苦,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开辟了一条敞亮的绿色通道。
身为女性,巾帼队员们深知妇女权益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她们常常走访农村留守妇女,倾听她们的故事。女检察官们细心研究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细大不捐、见微知著,形成了《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出台维护留守妇女权益的系列保护措施提供了参考。同时,为减少妇女侵权案件的发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联合县妇联走村入户,有的放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劝告妇女群体尽量减少夜间独自出行、锁好门窗,并整合近年来案件常见的作案方式和地点,耐心细致的教会她们应如何避免危险、及时自救。
“张检察官常常来看我,询问我与儿女们相处是否融洽。”近八十高龄的周某在一起赡养纠纷申诉中遇到了张静。业务工作中的案件当事人也是她们的法律服务对象,张静和张月平常常带领年轻队员对特殊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将新政策、新规定及时送到家。
如今“巾帼”的队伍日渐壮大,宣传服务范围和形式也在不断的汲取新鲜养分。除了当地基层民众,她们也希望为灌南县经济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每个季度,巾帼队员在张静和当时的职务犯罪预防科长杨云的组织下联络乡镇派驻检察室以及县委办服务台企办公室不定期走访县内企业,尤其是入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厂和台资企业,了解企业文化、工会组织、制度建设以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希望从法律的角度提供及时便捷的帮助。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服务台企的统一平台——流动工作站,出台《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中共灌南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服务台资企业发展工作意见》,形成机制化的法律服务长效制度。
2012年11月中下旬对杨云来说是充实而难忘的半个月,担任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的她参与了灌南县廉政反腐微电影《求医》的全程拍摄。从编剧、选景、邀请团队到实地拍摄,宵衣旰食的杨云直言“获益匪浅”。微电影的灵魂是剧本,结合参与反贪局案件侦查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杨云和其他主创人员的智慧火花最终在部分党员干部“59岁”现象上迸发。每一个用词都要再三斟酌,每一个镜头都要经过几十次拍摄,短短60秒凝结了她当时的全部心力,也让她成熟了很多。最终,千呼万唤始出来,《求医》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短片公益广告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也是我省唯一一部以微电影手法反映反腐倡廉题材的获奖短片。
四年来,这支巾帼队伍不断采贤纳新,用热情和努力换来了群众的满意和自身的成长,赢得了来自周围的肯定和荣誉。2013年,巾帼志愿法律服务宣传队获得“灌南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队员获评“2012年灌南县道德模范”、“2014年灌南县十大杰出女性”等等,荣誉是对她们而言是鼓励,将服务精神坚持和传承是她们不变的初衷。
灌南县巾帼志愿法律服务宣传队将“真诚服务民生”作为串联每个队员和贯穿每次活动的志愿服务精神。这是一种不会阻断的情操和性情,因为她们矢志不渝的奔走在服务前线,将热情和心血倾注到群众的需求和热切期盼中。每当金色的秋阳带走炎热,她们为新人带上队徽,这便是服务精神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