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宣传】孟德立:“公诉一宝”
2017-10-19 15:16:00  来源:

  办公桌前,他习惯戴一副随身多年的老花镜,一坐几个小时,有时眼镜儿像是疲倦了,滑到鼻梁中间。桌角上茶渍斑驳的“老伙计”总是在他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位置,每天由滚烫到冷却。

  在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有一位年过半百,仍然辛勤战斗在办案一线的公诉人,被检察长和同志们亲切地称为“公诉一宝”,他是该院公诉局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科长孟德立。

  1994年9月,他脱下戎装,从东海舰队的一名正营职海军战斗艇艇长转业,与当年新招录的年轻公务员一起,加入了灌南检察大家庭,与年轻人一道从头学起,先后在反贪、刑事执行、公诉等多个业务部门工作,而公诉人的位置,他站了整整13年,先后办理审查起诉案件800余件。

  2013年10月,他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解某在侦查、审查逮捕阶段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孟德立没有草率出征,而是研读卷宗材料,仔细审查证据,以案发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的行车路线为线索,根据被害人陈述,将所有证据串联起来,沿着嫌疑人的行车路线,与侦查人员一起勘察沿途情况。做好了零口供的准备,他拿着精心准备的询问提纲走向讯问室。一开始,嫌疑人的态度依然强硬,然而,当孟德立依照现有证据精确还原了事发当天下午他的行动轨迹,解某发现自己之前所有的辩驳变得不堪一击,除了认罪他别无选择。

  2013年4月,孟德立承办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嫌疑人是一名不满18岁的在校高三学生,只为义气帮助朋友抢劫10元“上网费”。这个即将走入高考考场的考生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因考生家庭具备帮教管护条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孟德立提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建议。在审查起诉阶段,以教育和挽救为目的,为了不让孩子在“抢劫犯”的阴影下参加高考,他提出心理疏导、家庭监护、学校帮教“多位一体”的帮教方法,给未成年人一个“新生”的机会。最终,该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如今,解某已是大二学生,“孟叔叔”是他心目中威严高大的“老朋友”。

  工作31个年头,孟德立现在是公诉局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科长,也是该院公诉战线上最年长、从事公诉工作时间最长的人。老骥伏枥,老当益壮,他以娴熟的业务和丰富的经验,培养青年干警孜孜不倦。

  家有一老,胜似一宝。他是公诉的老兵,也是公诉的“定海神针”。他希望发挥余热,带领年轻人开创公诉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李澄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