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我市检察官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我市检察工作争创“三个一流”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2018年,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之星”评选活动。经过宣传发动、推荐申报、事迹展播、公示投票,并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张静全市“检察之星”,并记个人嘉奖一次;授予陈中敬全市“检察之星”提名奖。
事迹展示
张静,灌南县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行控申检察部主任,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灌南县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灌南县巾帼法律服务队队长。从事检察工作25年,张静同志先后在反贪、民行、检察室、公诉等部门工作,始终坚守检察官的职责使命和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严格办案,公正司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用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时代内涵,展现了一线女检察官的铁骨柔情和赤诚之心,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2次,在省、市办案技能比赛中获奖4次,连云港市、江苏省检察系统岗位练兵先进个人,江苏省民行专家人才库人才,连云港市“十佳社会妈妈”,连云港市“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带头人”,所在科室3次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她创建的灌检“心心点灯”青年干警宣讲团,立足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在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获得各方好评;办理的“6.01”“6.30”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立足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确立了可复制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损害评估的原则,在全国引起极大的反响。一年多来,她始终坚守检察公益情怀,带领环资办案组、控申、民行部门积极探索生态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路。
打造生态保护灌南品牌。民事、刑事、行政“三检合一”的灌河流域巡回检察办案模式,此经验已经被最高检情况反映和国家级刊物《检察工作》刊登。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专家咨询库;建立诉讼维权专项基金;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确立专家证人出庭机制;建立海洋生态检察官保护联盟,形成保护海洋生态合力。通过办理“6.01”“6.30”等非法捕捞案件,形成了可复制的“捕什么还什么”“捕多少还多少”的海洋生态损害的评估原则及建立海洋牧场等多种方式并用的修复方式,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来我院学习。通过办理的李如超等人非法捕捞案件,树立了生态修复优先的办案原则,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修复被损害的海洋环境,现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74人。对全省挂牌督办的5起污染环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带头理办威格瑞斯化工有限公司及中新污水处理厂等疑难案件。
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灌南化工园区污染事件发生后,张静同志带领环资办案组及时提前介入每起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污染物的成分、污染量、污染的方式、行为与污染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展开调查,在案件面前绝不徇私,带领环资组干警到太仓、南通、南京等地学习污染案件办理的关注点、疑点、难点,全省7件联合督办污染环境案件,有5件移送到灌南县院办理,在人手少,年轻人多的情况下,张静主动承担了威格瑞斯化工有限公司及中新污水处理厂19名犯罪嫌疑人的2个督办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在打击污染犯罪行为的同时,她还带领民行科的同志积极投入到服务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工作中去,牵头与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建立司法联动机制,督促环保部门在全县开展“重污染小型企业排查”活动,建议关闭严重污染小企业,整改部分企业,此项活动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肯定。
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张静同志积极带领民行干警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召开了首次“食(药)品安全检察行”工作通报会,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开展专项检察行动。定期以学校食堂、大型超市、烟酒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严厉打击经营三无、霉变、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项行动4次,针对无证经营、违规在食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17人。
撑起弱势群体“保护伞”。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创设青年干警宣讲团;引导控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发放救助金额33.87万元;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起诉案件38件;联络县法院、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妇联、残联制定了《关于开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的若干意见》;联合灌南县司法局、残联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和残联共同设计了以自媒体移动端app为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益性法律助残服务平台“灌南县‘灯塔’助残服务平台”,解决残疾群体在法律维权中遇到诸多困难与不便。
陈中敬,灌南县院刑检三部员额检察官。从业以来,一直在办案一线,从事公诉、批捕案件的办理,被任命为检察员后,办理起诉案件610件,批捕案件33件。
参与制定出台了《侦查监督部门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撰写了“灌南县院首次举行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健全释法说理机制”,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健全检察官释法说理机制,在审查逮捕阶段进行公开审查、引入听证制度,变书面审查为当面沟通,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参与的检察人员定向引导侦查改革创新项目也初见成效,制定了《灌南县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立检察人员定向引导侦查制度,帮助侦查机关确立正确的侦查方向,规范取证,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两法衔接”工作中,走访环保部门23次,参与召开联席会议5次,受理案件咨询12件,查阅行政处罚台账28件;走访食药监部门26次,参与召开联席会议4次,受理案件咨询12件,查阅行政处罚台账35件。“立案监督”工作中,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通过监督活动,有效惩治了犯罪,纠正了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法治的尊严。“扫黑除恶”中,积极参与县扫黑办各项活动,开展专项斗争,对任务乡镇、单位进行走访,认真督察其线索摸排与宣传工作情况。办理了省扫黑除恶专项小组挂牌的翟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