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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获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2019-09-19 10:29: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灌南县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灌南县检察院一是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依法严惩,有力打击犯罪;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提升精准打击力度;四是深入宣传引导,壮大斗争声势,多举并措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该院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准逮捕涉黑案件3件4人,涉恶案件6件22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件4人,涉恶案件2件11人。介入引导侦查5件11人,提出口头补查提纲30余条,书面补查提纲3份60条。向县监委、县扫黑办发出“保护伞”线索移交函9份。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8月28日,灌南县人大主任夏苏明在灌南县检察院报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上批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灌南县检察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办案模式,有效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效率。希望县检察院进一步依法履职,担负起扫黑除恶斗争的法律责任,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8月27日,灌南县委政法委书记陈永祥在灌南县检察院报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上批示: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有力打击了县内黑恶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希望在新的形势、新阶段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再创佳绩,为全县高质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接下来,灌南县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以严细的措施、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斗争攻坚战,为灌南县高质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