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环资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为优秀办案团队颁奖
灌南县检察院环资办案团队成立于2017年,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海洋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海洋类非法盗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省级二等功1人次、市级三等功4人次,办案团队先后荣获省集体三等功、全省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
该团队在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补种复绿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撰写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资源犯罪中的适用》文章被高检院收录为案件办理教材。
办理全省首例李友兴等人非法盗采海砂案件,督促拆除灌河非法小码头54处,在全国率先建立海砂生态修复标准,获评全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办理张某荣等人污染环境案件中,发现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货运APP存在安全监管漏洞,极易导致危险废物异地运输的情况发生。该团队第一时间向平台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管理漏洞,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办理周某松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发现传统捕捞毛虾行业易入刑等问题,向农业农村部作具体报告,推动毛虾捕捞许可落地,保障近万从业者生产生活,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2021年毛虾开捕日,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守护海洋公益行”精准普法活动,防止不法分子借机非法捕捞。
疫情防控期间,在审查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发现非法运营车辆监管存在漏洞可能给本地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及时向县交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动省检察院向省交通厅发出提醒函,推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运营车辆的行动,相关典型案例被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采用。
该团队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海洋公益诉讼诉前保障机制,建立诉前磋商机制,建立修复数额200万的公益诉讼维权专项基金。
二是建立调查规则和证据使用规则,明确公益诉讼取证、固证程序,实现了从个案研究到类案规则的转变。
三是针对非法捕捞案件,明确“捕什么还什么,捕多少还多少”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涉案鱼类的生长模型计算修复赔偿数额,实现从资源赔偿到生态修复的转变。
四是牵头5省14个地区成立一带一路海洋生态检察官保护联盟,案件办理成果被《人民检察》和《检察日报》刊载。
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江苏海警、江苏海洋渔业局、江苏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单位沟通,减少了“一案一协调”的行政司法诉累。
我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收听收看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故事讲述会,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县政协委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