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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男子报假警,看守所里“过新年”
2020-01-09 14:56: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因妻子不让自己喝酒而赌气,后酒后驾车到派出所报假警,结果自投罗网。近日,经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警察同志,刚刚我在我们小区发现有人偷东西,你们快去看看......”孙某一边走进派出所,一边急切的说。“您先慢慢说,哪个小区?偷东西的人大概多大年龄?大概偷了什么样的东西.....”派出所值班民警问道。面对民警的盘问,孙某支支吾吾答不出来,突然说“警察同志,我刚刚骗你的,你把我抓起来吧!”民警发现孙某酒气很浓,便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属醉酒驾车。

  经审查查明,现年45岁的孙某之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001年刑满释放。出狱之后的孙某对工作任劳任怨,对家人体贴入微,但是逐渐养成了酗酒的恶习。2019年9月11日晚上,孙某再次酩酊大醉回到家,妻子忍不住多说了几句,孙某便说不让我喝酒还不如去坐牢,妻子便说那你就去坐牢,没成想一语成谶。在当日晚上,孙某便驾驶自己家小型轿车从灌南县新安镇某小区出发行驶至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报案称抓小偷,后孙某经不住民警的仔细盘问终于说出了实情。他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不断地问检察官“我还能不能在家过年?”当得知答案后,冷静下来的孙某万分后悔。

  检察官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很多司机都知道,可就是有人不把这当一回事。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虽然酒驾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呈现大幅度下降态势,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酒驾危害性认识不足,酒驾之风依然屡禁不止。

  春节即将来临,在年底亲朋相聚喝点小酒助兴不算啥事,可如果喝了酒还开车那可就有人管了。切莫像孙某一样,因为一时冲动,导致在看守所里“过新年”。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