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作案根源上分析,两人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缺乏对事业的敬畏,缺乏对家庭的敬畏.......”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魏震在出庭公诉职务犯罪案件时,深刻剖析犯罪成因,让旁听人员最直观地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课,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
6月8日,由灌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郑某某受贿案在灌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魏震出庭支持公诉,灌南县法院院长李作超担任审判长。本次庭审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被告人单位以及灌南县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现场旁听此次庭审。
本案被告人均为国有企业年轻干部,两人学历高、起点高、水平高。但在相对重要的工作岗位上未经得住诱惑,利用经手融资的权利,共同或单独收受个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也影响了年轻干部群体的良好风气。
庭审中,魏震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依法从程序性证据、主体身份、定罪证据、量刑证据等向法庭出示。
最后,魏震检察长围绕全案犯罪事实证据、案件定罪、量刑情节、本案犯罪特点、社会危害性、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二人的犯罪过程和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同时,针对职务犯罪的后果对所有旁听人员开展了法庭教育,告诫年轻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牢牢守住底线与红线,牢记党的嘱托与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