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类犯罪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经济类犯罪案件127件219人。
其中,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8件57人,案件数环比下降25%,同比增长350%;受理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10.5%。在受理的57人中,取保候审47人,逮捕9人,另有单位犯罪2个。审查逮捕受理2件2人。
其中,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财产案件73件124人,案件数环比增长37.74,同比下降19.78%;受理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22.84%。在受理的124人中,取保候审83人,逮捕37人,监视居住4人,无强制措施4人;审查逮捕受理34件36人。
二、经济类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院共审结经济类犯罪案件68件121人。
其中,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审结13件20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5.05%。其中不起诉2件5人。
办理侵犯财产案件审结55件101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25.5%,其中不起诉,3件4人。审查逮捕办结36件38人。
三、经济类犯罪案件判决情况
2018年上半年,经济类犯罪案件开庭66件。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开庭6件;针对侵犯财产案件开庭60件,普通程序42件,简易程序24件。
共计判决60件94人,判决人数占同期判决总人数的38.21%。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10件24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50件70人。
共计判决生效56件88人,判决生效人数占同期判决生效总人数的35.06%。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生效9件19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生效47件69人。
案件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