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2件15人。
(二)批准/决定逮捕情况
经审查,2023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件10人。
(三)不捕情况
2023年1至3月,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64件103人。
(二)决定起诉情况
经审查,2023年1至3月,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45件56人。
(三)不起诉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12人。
(四)判决情况
2023年1至3月,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79人。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6件。
对于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对于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023年1至3月共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采纳5件。
针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023年1至3月共提出检察建议5件,已采纳5件。
2023年1至3月,共支持起诉1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民事公益诉讼
共计受理各类线索12件,立案12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判决支持3件。
(二)行政公益诉讼
共计受理各类线索27件,立案27件,诉前程序监督27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3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40件。
2023年1至3月,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