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案总量
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93件。其中:
刑事检察(含未检)案件225件,(审查逮捕51件,审查起诉171件,提请延押3件)。
民事检察案件6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件,支持起诉2件)。
行政检察案件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7件)。
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1件(行政公益诉讼13件,民事公益诉讼8件)。
控告申诉检察案件6件(司法救助5件,民行申诉1件)。
检察技术案件27件。
二、办案效率
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51.90%(164/145+171),同比上升51.9个百分点。其中,普通犯罪审结率60.50%(121/84+116),同比上升39.69个百分点;重大犯罪审结率55.56%(5/4+5),同比增加38.89个百分点;职务犯罪审结率33.33%(3/4+5),同比增加44.44个百分点;经济犯罪审结率38.24%(26/37+31),同比增加31.54个百分点。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0(0/0+0),同比0个百分点。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0(0/0+0),同比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