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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频发暴露源头监管漏洞
2021-08-26 11:16: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后一定要确保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具备CCC证书,做到‘一车一证’,你们多一分规范,群众就多一分安全。”日前,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涉事电动三轮车车行,向商家强调要尽到进货检查验收义务,确保所售电动三轮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7月18日,杭州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父女两人受重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问题引起关注。事实上,在此之前,瑞安市检察院已率全省之先,开展了电动三轮车质量安全监管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以此推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包括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

  3月,瑞安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该市安阳街道、飞云街道多家电动三轮车车行销售的电动三轮车没有CCC证书。经鉴定,车行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均属于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下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产品大类,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出具CCC证书方可销售。

  “电动三轮车是市民生活、工作的重要交通工具,在瑞安市场保有量大,不具备CCC证书,无法保障群众安全。”承办检察官向记者出示了相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数据显示,该市共有电动三轮车5万余辆,2019年至今,该市交警大队立案查处的涉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约300起,办理的涉电动三轮车重大逃逸交通事故案件在重大逃逸交通事故案件总数中占比较大。“把牢电动三轮车质量安全关,迫在眉睫。”承办检察官说。

  4月19日,该院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讨论电动三轮车源头监管问题。会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全市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点,掌握违法行为线索,确定重点整治对象。

  5月18日,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开展跨部门跨科室联动,对前期排查出的30余家涉嫌销售无CCC证书的电动三轮车车行进行“大收网”,出动执法人员百余人次,检查电动三轮车200余辆,并依车型鉴定结果予以立案查处。

  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该局还联合市公安局出台《瑞安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分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证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质量不合格,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交通违法行为等五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每月确定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日,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之后我们会持续跟进,从源头查处、路面执法等方面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该院检察长宣章良说。

  编辑:胡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