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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4日)
2020-01-07 09:09: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灌南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贴县委绿色高质发展总要求,围绕维护灌南发展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以“强化专业创品牌,均衡履职争一流”统领全年工作,攻坚克难、奋勇争先,以新气象新作为,实现检察工作新跨越。

  一、紧扣发展新要求,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我们在司法办案中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为全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主动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我们依法规范、理性平和办案,打造可信赖的法治营商环境。在县委领导下,牵头建立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构建“1+5”服务企业新模式。从快办理了某企业员工侵吞170万元资金犯罪案件,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强化财务管理。制定《服务民营非公经济八项措施》,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检察长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专题调研,走访调研企业46家,帮助解决问题11件。针对一家企业被恶意诉讼造成业务全面停滞的困境,会同法院迅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及时纠正虚假诉讼,帮助企业解封账户挽回损失,并对虚假诉讼犯罪监督刑事立案,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秉持司法谦抑善意理念,审慎办理涉企犯罪11件16人,对企业管理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6人。一名被关押企业负责人,其父亲病危即将离世,接到申请后,我们人性化司法,连夜主动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及时回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一起合同诈骗案,追加起诉单位犯罪,为我县企业挽回损失近400万元。

  深入开展灌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统筹办理灌河流域和江苏海域环境资源案件,其中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81人,公益诉讼案件70人,提起生态补偿1.4亿元。办理全国首例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被《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报道。办理全省首例非法盗采海砂案件,海砂案件鉴定模式被最高检列为重点工作督办,推动建立国家级海砂开采利用战略,被最高检官微头条刊发。围绕县委重点工作,针对灌河小码头非法经营、污染河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协助县政府拆除灌河非法小码头54处,获评“全市十大法治事件”、全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共提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19份,得到各部门积极回应,整改回复率达100%,实现府检一体,合力解决了大棚房违规占用耕地、医疗机构违规排放医疗废水、林权登记工作落实难等治理难题。为落实县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我院对安全生产案件进行专题研判,向县政府提出打通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环等检察建议,助推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精准落实。会同生态环境局召开圆桌会议,统一认识,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针对违法运输固废等问题,向全国互联网运输龙头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立车载视频图像审核等监管惩戒机制,助力规范互联网货运市场。

  持续精准扶贫和助残帮弱。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因案致贫司法救助、弱势群体保护,共结对帮扶196户贫困家庭,1人被评为扶贫开发 “先进个人”。深化司法救助职能,开展“春风行动”,救助因案致贫的8个家庭 9名未成年人,会同民政、红会等单位联合救助了2名失去监护人的“事实孤儿”和一名重病儿童。成立弱势群体保护中心,依托“灯塔”助残APP,会同团县委、妇联、残联为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红霞工作室会同司法局依托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活动11场32人次,让迷途的孩子找到方向。

  二、落实稳定新任务,在司法办案中维护平安

  平安是老百姓的第一需求。我们始终把维护平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

  依法精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实现高水平小康的重要政治任务,先后成立3个专案组,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九类犯罪173件332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0人,涉恶案件6件44人。提起公诉的翟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30余人、8个罪名、19起违法犯罪,其中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5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有力震慑犯罪。对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恶团伙追加起诉寻衅滋事罪,法院依法判决支持,获评全市扫黑除恶十佳案件。深入开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深挖“保护伞”线索12条,依法查扣涉案财产近5亿元。联合公安、法院发出督促在逃人员归案公告6000余份,检察长走访涉案人员亲友,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针对案件中暴露出赌博犯罪频发的问题,检察长向有关乡镇、单位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治赌专项行动,涉赌警情同比下降61.02 %。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严厉打击执法司法腐败,立案侦查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首例检察机关管辖的徇私枉法犯罪。与县监委签署《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实施办法》,办理职务犯罪7件8人。办理全市首例监委留置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以 “零口供”审查起诉了房某某贪污受贿案;以“零容忍”的态度,追诉一起单位行贿犯罪,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执着和韧劲。

  依法严惩金融犯罪。始终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工作。起诉经济犯罪48人,涉案金额1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办理孙某某等12人挪用资金案,为1000余名储户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多为老年人,因犯罪嫌疑人资金链断裂无力还款,引发集体信访,我院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因人施策,做好引导和安抚工作。

  切实维护公民人身财产权。从快从严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5人,突出惩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件10人,依法快捕了6名“杀猪盘”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感。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9件17人,筑牢个人隐私防护墙。办理全国首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犯罪案件,有力维护网络安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新型毒品案,办理“皇庭国际”组织容留卖淫案,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三、提升监督新高度,在深耕细研中守护公正

  我们牢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我们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会同公安、法院开展规范司法专项行动,监督立案侦查14件,撤案3件,纠正违法24件。开展诉讼监督攻坚战,梳理诉讼监督关注点49项,办理诉讼监督案件44件。本着对法律和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全年不批捕106人,不起诉95人,召开公开听证20余场,其中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3名在校学生依法作不起诉处理,让办案传递司法温度。坚持正义不向不法让步,对1名依法履职维护便民大厅秩序的乡镇工作人员作出不批捕决定,让法律成为依法履职的坚强后盾。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34人。纠正监管场所违法4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1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132场次,纠正监外执行违法2件。受理并办理6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案件。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对172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监督。持续发力,会同公安将患艾滋病的李某等2人顺利收监,维护了判决权威,保证了刑罚执行公正性。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会同法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83件民事行政案件规范办理。会签《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并移送涉案线索18件。针对一起亲属间借助虚假调解协议,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案件,会同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有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强化现场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2份。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立案12件16人,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四、回应民众新期待,在保障民生中坚守初心

  我们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努力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积极落实最高检 “1号检察建议”精神,会同教育局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推动县市场管理局、文广旅局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检查,整顿违法经营网吧6间,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预防性侵害和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活动,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6件35人。不断丰富普法方式,检察长在内的 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联合县教育局举办模拟法庭、国旗下法治课活动;录制防拐短视频,制作4个专题课件,依托“互联网+法治课”,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9场。全县未成年人犯罪下降20%,未成年人被侵犯案件下降40%。

  致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依托五级说理答疑机制、视频远程接访等,共审查受理信访案件108件,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过程或结果答复,有效防止矛盾上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成立调解工作室,全力做好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6件,无一反悔后悔、无一上访信访、无一上诉申诉。

  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努力争当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行政公益诉讼16件。承担公益诉讼培训任务,对全省360名检察官进行授课。601非法捕捞案被评为全省 “美好生活法律守护者”典型案例。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从严惩处火锅添加罂粟壳、有毒减肥药、铝包子等犯罪5件17人,推动市场管理局对20余家餐馆和超市进行检查,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行动,举办增殖放流活动6场,放流鱼苗110万尾。

  五、健全检察新机制,在深化改革中释放活力

  我们在改革中不断解决难题,在解决难题中深化改革。

  优化内部职能体系。按照“6+2”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组建刑事、综合等8个部门,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并立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构建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环境资源、未成年人犯罪、扫黑除恶等7个专业化办案组,打造省检察院重点培育的环资办案团队品牌,推行“四检合一”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耕 “繁简分流、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促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探索建立速裁办案组,用20%的检察官办理60%的案件,平均办案用时缩短15天,有力钝化社会矛盾,让正义不迟到。适用认罪认罚程序264件345人,67%的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完善《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办法》,自行补充侦查18件,补充材料70余份,有力提升办案的精准性。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修复标准、海砂修复模型,为全国案件办理提供灌南检察智慧。

  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实际,促进检察工作信息化与专业化深度融合。研发“监督e点通”微信小程序,有力提升群众法治参与度。深入推进智慧检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远程庭审指挥、远程提讯等科技应用水平。积极应用案管大数据平台,做到办案流程监控全覆盖、全留痕,实现预警率100%,规范率100%。向智能化要质效,70%的案件使用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办案正确率100%。

  六、提高治检新标准,在培养锤炼中提升素能

  坚持严管厚爱,激发担当作为,锻造“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铸造“铁一般”的信仰。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确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15项重点工作。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23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初心、使命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提升专业能力铸造“铁一般”的担当。专业化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围绕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的核心目标,连续三年举办素能提升培训班、深化结对共建项目、实施“青蓝工程”培养计划等,有效提升办案队伍整体素质。严抓督办问效,强化执行力建设,研发“工作即时通”,采取“五位一体”督办方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办出实效。

  主动接受监督铸造“铁一般”的忠诚。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检察工作公开发布785期,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11件,公开法律文书665篇,向代表委员赠阅三报一刊560余份,切实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我将无我’,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专题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学生、劳动模范等社会各界群众400余人次。深入乡镇召开普法会40余场,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00余人次,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2条,解决问题11个。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提审等案件办理13场次。针对人大代表反映邻县在与我县交界处长期焚烧垃圾,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情况,我院迅速会同相关部门,24小时内完成垃圾清运、焚烧场关闭等工作。

  2019年是高效专业的一年。我院高质高效办理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524件,李某某非法采矿案等5件案件入选国家、省、市级典型案例,先后5次在 “守护海洋生态”等省级以上会议中交流经验,灌河流域整治等6项检察工作被最高检、省委、省政府官微、简报刊发推广。

  2019年是成绩卓越的一年。我院先后荣获省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十佳学习型党组织等集体荣誉14项。荣获“全市政法系统最佳宣讲员”“十佳公诉人”等个人荣誉18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省委重大改革督导组等先后7次视察我院工作,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23项工作获省、市院检察长、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019年是超越奋进的一年。灌南检察工作实现10+N个第一次,第一次走进央视《今日说法》;第一次推动建立国家行业治理战略;第一次服务大局工作被最高检列入典型督办事项;第一次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法律监督案例”;第一次在全国检察专项会议上代表基层院作经验交流;第一次荣立全省集体二等功;第一次承办全省公益诉讼培训班;第一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检察建议”;第一次连续三年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十佳案例”;第一次被评为“全市创新创优检察院”。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于全县中心工作靠前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对于新类型案件研究不够深入,队伍专业化水平距离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对于执法司法监督不精准、不全面,监督职能发挥距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有差距;四是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方式、破解难题的思路距离代表委员的信任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灌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奋力夺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工作,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保障社会发展上提供更好服务。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着力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相关意见措施落实见效。推动灌河流域船舶集中处理基地建设,打造“船舶产业+”模式,强化三无船舶的综合治理。企业风险防范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不断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助力转型升级。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更优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以及速裁程序等制度落实。不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入开展北六塘河等饮用水源地专项监督、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三是全面从严治检,在推进基础建设上迈出更实步伐。加强检察人员教育,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擦亮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品牌,推动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紧扣专业化、精品化,加大干警素能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第四期素能提升培训班、结对共建、岗位练兵等,大力营造“学业务、长知识、练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上作出更大努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通过邀请视察、走访座谈、接受审议等多种方式,做好全覆盖、经常性联络工作。依法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内容,发布各类案件信息;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定期介绍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开放检察办公办案场所,以阳光检察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的每一份意见、批评和建议都是人民群众寄予信任和督促的“对账单”,2020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努力答好人民考卷,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而努力奋斗!

  附件1:

  检察工作专用词语注释

  1.公益诉讼: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根据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2.谦抑善意理念:是指为保障企业经营、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发展留足必要的空间,在司法实践中正确估量负面产出,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者统一。

  3.“1+5”服务企业新模式:利用法治思维,建立一个综合型企业刑事犯罪风险防范基地和五个服务中心。五个中心包括企业培训中心、灌检护企品牌、企业健康体检中心、企业体检案例库、以案释法宣传中心。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5.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的整个羁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7.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互相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8.司法救助:遵循公正、及时、属地的原则。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面临的急迫困难。

  9.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通过系统扫描、比对、归类、罗列,将案件疑点、瑕疵或矛盾证据、不规范程序等问题进行推送,帮助检察官进行判断。同时,通过对检察官办案流程同步监督,促进规范司法,保证案件质量。

  10.“四检合一、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对检察院受理的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内完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查,同时履行该案的审查逮捕、起诉及诉讼监督职责的制度。

  附件2:

  十大为民实事项目

  1.完成县委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建设。确保2020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包括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食药品安全警示教育等功能在内的综合性警示教育中心。

  2.强化灌河流域环境资源生态综合保护。依托灌河流域环境巡回检察部,加强对灌河及江苏海域综合生态保护,推动加快灌河流域三无船舶集中扣押基地建设,助力全县绿色高质发展。

  3.继续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形成灌检智慧。在海洋生态保护、盗采海砂犯罪打击、非法捕捞治理等方面出发,主动转变理念、不断创新举措、突出工作重点,将案件办出成效、办成典型,树立起灌南检察样板,切实守护人民公共利益。

  4.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完善检察院和看守所值班律师制度,健全社会评估机制,修复社会受损关系,减少社会对抗。

  5.深化速裁制度。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专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现简案快办,确保轻微刑事案件9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将办案期限进一步缩减至10天以内。

  6.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保护。依托弱势群体保护中心,加强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护,持续开展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工作,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

  7.进一步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依托“心心点灯”法治宣讲团,完善互联网+法治课、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国旗下法治课等活动,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成效。

  8.打造检察“三进工程”,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将检察办案、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以案释法等矛盾化解普法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深化“网格+检察室”矛盾化解模式,建立轻伤害、交通肇事刑事和解标准程序,致力化解社会矛盾。

  9.加强案件类案分析,综合行使检察权。通过深入分析侵犯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犯罪、非法集资等社会多发案件,总结发案规律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强化法律监督,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为灌南县域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10.建立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深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形成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平安。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