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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教育】季祥东:牢记检察初心,不忘忠诚使命
2021-07-29 10:05: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季祥东,现任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从事检察工作二十余年,他不畏艰难,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取得一定成绩,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为基层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他多次被评为灌南县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灌南县“十佳政法干警”,所分管的部门获得“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

  主动探索改革,提高办案质效

  季祥东同志能积极按照党组要求,主动探索司法办案机制改革。2017年,同时作为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负责人,他率先在灌南县院推进“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改革,将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同一个人办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后来在高检院司法改革中,因为灌南县院走在前面,很快适应了办案机制的改革。该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发。

  为了更好保护生态环境,办好环境资源类案件,他在党组的安排下,着手环资办案团队的筹建。灌南县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人才少,他根据院党组要求,尝试将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将一个案件的“四大职能”由一个人办理,缓解了专业人员不足的困难,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环资办案团队也被打造成“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并荣立三等功。他主办的“6.01”非法捕捞案、海州湾非法采矿案先后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环资办案团队也被打造成“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并荣立三等功。

  刻苦钻研业务,练就过硬本领

  2017年6月,他主动请缨,办理一件中国海警局督办的何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又称“6.01”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之前全院没有人办过,困难重重。他带领另一名检察官迅速到侦查一线,和海警同吃同住,白天参与调查取证,勘查现场,晚上组织讨论,撰写报告。他和年轻的侦查人员一起摸爬滚打,从数十本案卷材料中寻找蛛丝马迹,精心研判,终于发现该非法捕捞案件的组织者、指挥者。他引导海警到山东等地取证,取得关键性证据,并一举抓获该案核心人员王某、何某等人,并取得山东荣成某捕捞公司多年非法捕捞账目等重要证据,认定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数量从现场查获的14万余公斤变成910余万公斤,一举捣毁了一个经营多年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组织。“6.01”案件涉案渔获物数量大,品种多,提起公益诉讼渔获物种类认定难,评估难,鉴定难,修复方案也没有先例。季祥东带领同事先后向全国各地30多名专家、学者和办案单位请教,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的真诚终于打动了这个领域的权威专家。南通水产研究所渔业知名专家亲自到灌南,共同探讨这个案件,同时提出了专业的评估方案。季祥东和团队的伙伴们,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专业,先后建立非法捕捞罪的定罪刑事证据标准、民事证据标准、公益诉讼证据标准,大大拓展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深度、广度。经过克服重重困难,在2018年2月,对该案数十名被告提起了刑事和1.3亿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还被《今日说法》作为两会特别节目报道。季祥东和同事们在节目中,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评为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同时,季祥东又从办理的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件入手,通过追踪该案赃物海砂的去向,发现了灌南县境内非法小码头,他和同事们通过内查外调,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清理灌河非法小码头数十处,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对该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海域海砂被非法开采,如何赔偿之前没有先例,季祥东同志虚心向专家请教,化繁为简,以“虚拟成本法”作为赔偿依据,要求被告人赔偿环境修复费用80余万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注重办案效果,履行检察职能

  季祥东能严格落实刑事政策,积极做好认罪认罚工作。所办案件均仔细阅卷,细心讯问,耐心释法说理,2020年办理公诉案件70余件,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提出率、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办理的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在全院员额检察官中均名列前茅。疫情期间办理的涉企的何某某危险驾驶案、姜某某交通肇事案,能够从抗疫工作需要出发,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相关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听证会,听取企业主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意见,对两名涉企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助力抗疫,帮助企业恢复生产。

  季祥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把讲政治贯彻到每一项工作当中,做到勤劳、敬业、奉献,用行动实践着一名基层检察官的神圣职责。

  编辑: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