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发来的感谢信,对该院第六检察部陈红同志参加专项工作进行肯定。
2021年12月,陈红同志经上级院推荐,参加《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研究起草工作,并作为研究起草工作专班主要成员,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短期集中工作。
在参加专项工作期间,陈红同志以扎实的业务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参与完成了《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的起草、论证、修改等工作。与此同时,陈红同志勤勉敬业、克服困难、勇挑重担,工作成效和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和同志们一致好评。
下一步,灌南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工作要求,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开展,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贡献灌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