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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20年“业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2020-08-31 19:58: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求,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检察队伍,顺利保障和推动灌南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提升年”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中国之治”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结合灌南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拓展教培思路,以空前力度开展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和结对共建活动,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做好各类案件办理的“必答题”,破解制约检察监督发展瓶颈的“疑难题”,打造更多具有重大影响力凸显灌南经验的“选答题”。

  二、目标要求

  2020年“业务提升年”活动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检察工作实际,以实现检察队伍学习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业务本领得到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履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目标,为推动灌南检察工作高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能力保障。

  三、具体措施

  此次活动从2020年2月到2020年12月底结束。总体上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教育阶段(2月中旬-3月上旬)

  成立领导小组。由检察长张立同志担任“业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检察长程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江红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工作。院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精神和时间节点,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思想动员,提高检察干警对开展“业务提升年”活动的认识,动员和引导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扎扎实实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二)能力提升阶段(4月初-11月底)

  1、开展弹性办公21天训练计划(2-3月)。开展思维拓展周,认真总结分析2019年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重点,开展3期打造典型案例、办理精品案件的小课堂,不断拓展思维、实训提升,提升办案质效。

  2、开展大咖业务知识讲座与“小课堂”活动(3-8月)。全年至少开展四期大咖业务知识讲座,邀请省市院部门领导或检察业务专家对检察干警进行授课,重点针对新理论新观点进行讲解,令检察干警感受大咖风采,领略学术魅力。同时,各部门积极开展“小课堂”活动,每月至少在部门内部开展1次小课堂,每年至少申报1次年度课程,在全院形成无论是业务新手还是老兵,都成为提笔能写、张嘴会说、遇案能办的业务骨干,9-10月开展精品小课堂评选活动,排名靠前的参加省市院小课堂评选。

  3、开展网络自主学习(3-12月)。全年利用“中检网院”学习平台课程资源组织在线学习,围绕工作职责、个人兴趣,带着问题进行学习,并定期交流学习经验和心得体会,力求通过在线学习,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把握能力,实现网络学习全覆盖的目标,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互联互通互享”结对张家港市院(4-10月)。4月4月制定与张家港“六大提升”结对共建计划,按照计划安排,以司法办案能力提升为重点,不断探索深化结对共建工作,当好跨地域检察工作均衡发展的“探路人”,争取11月前在全省结对共建大会做经验交流。

  5、制定出台实施1+N考核办法(4月)。围绕核心数据、办案质效,进行量化考核,分清职责,做到考核有依据,评价论数据,奖励靠成绩,提高量化考核的效能,打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固化思维,有效推进灌南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6、开展“青蓝工程”结对培养计划(7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宜调整导师团成员并确定2020年结对培养干警名单。根据结对培养要求,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检察基础知识、检察业务技能、引领学习能力、创新创优能力五个方面作为结对培养重点,以检察调研、信息、宣传文章及典型案例办理等可量化数据作为抓手,由结对培养干警季度汇报结对培养成果,真正提高担当负责、狠抓落实水平,快速成长为精通检察业务、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7、组织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7月)。加强基础性练兵,切实提高岗位业务技能。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结构式研讨等贴近实战、贴近一线的新型教学。全员性封闭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各业务条线封闭考试每半年开展一次,并及时通报成绩。通过考试检验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学习成果,以考促学、以学增能,从而激发干警检察干警比、学、赶、超意识,形成自我加压、争先进位、激情干事的良好局面。

  8、开展诉讼业务培训(8月)。

  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对接,8月底前开展一次诉讼业务培训班。有效利用高校资源,充分学习法学院司法论证、教学科研的成果,为检察人才法律培训、课题合作研讨、案例咨询、教学师资及学术资源共享等方面搭建桥梁,也为下一步建立检校教学实践基地积累合作实践经验,为检察队伍发展和高端人才培养营造良好氛围。

  9、开展“领导进讲堂”活动(9-10月)。严格落实检察长、班子成员每年授课1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政策解读、理论阐释、实务研究、实务操作等设计课程,精心选题,不断探索创新授课形式,确保领导干部上讲台取得实效,成为检察干警身边的老师。4月底前梳理出领导选题及授课时间后进行公示,按计划组织开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从12月开始,结合年终考评工作,各部门要根据“业务提升年”标准,认真评估每一位检察干警能力提升情况,并将评估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各部门“业务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并与评先评优表彰相挂钩。

  四、具体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业务提升年”活动,是为适应新情况、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对于全体检察干警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思维创新、理念创新和方法创新,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时间和内容双落实,确保紧跟节奏取实效。

  (二)行动讲求实效。各部门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和队伍思想动态,认真查摆在工作作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业务提升年”活动中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真正做到学有所

  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切实增强“业务提升年”活动实效性。

  (三)工作统筹安排。要把开展“业务提升年”活动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组织督查。“业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活动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效果,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同时,认真搞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对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报道,形成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的浓厚氛围。

  编辑: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