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贪污贿赂工作
1.立案侦查件数、人数大幅度上升。2017年上半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0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400%,
2.大案数大幅度上升、要案数持平。我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件,同比上升400%;大案数(件)占立案数(件)的比例为83.33%,立案侦查要案0人,同比持平。
3.起诉数大幅下降、挽回经济损失数额净增。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2件5人;起诉0人,同比净减4人,起诉率同比下降100%,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同比净增2万元。
在全市排位情况:反贪立案人数与连云区院并列末位(均10人)。反贪立案侦查大案数及大案率均处于末位。
二、反渎职侵权工作
1、立案侦查件数、人数下降。我院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40%。
2、大案数持平、大案率上升。立案侦查大案数1件,同比持平,立案侦查大案率50%,同比上升30%。侦查终结案件0件0人。
在全市排位情况:反渎立案人数与海州区院并列第3位(均3人)。
三、侦查监督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
1、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量减少。上半年,共受理110件140人,同比分别下降34.13%和7.41%。
2、逮捕案件数减少、逮捕率稍微下降。上半年,共批准逮捕84件98人,同比分别下降7.28%、下降10.9%;逮捕率为70.00%,同比降低1.01个百分点。
3、不捕人数小幅下降、不捕率小幅上升。上半年,我院不批捕43人,同比降低4.44%;不捕率为30.5%,同比增加1.47个百分点。
4、无社会危险性不捕人数持平、不捕率小幅上升。上半年,我院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4人,同比持平。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32.6%,同比增加8.16个百分点。
5、不捕未成年人数上升、不捕率小幅下降。上半年,不捕未成年人5人,同比上升25%,不捕未成年人比率25%,同比下降8.33个百分点。
在全市排位情况:受理案件人数排名第5位,批准逮捕人数排名第4位,不捕人数排名第4位,不捕率排名第1位,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排名第4位,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排名第5位。不捕未成年人数排名第2位,不捕未成年人比率排名与赣榆区院并列第3位(25%)。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监督立案数持平、监督撤案数下降。上半年,监督立案1件,同比持平,监督撤案净减1件。
2、纠正漏捕净减、纠正违法上升幅度较大。上半年,纠正漏捕净减2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同比上升100%。
在全市排位情况:监督立案件数排名与赣榆区院、东海县院并列第2位(均1件),监督撤案件数排名与连云区院、海州区院、赣榆区院并列第三位(均0件),纠正漏捕人数排名与连云区院、东海区院、灌云区院并列末位(均0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排名与连云区院并列第3位(均2件)。
四、公诉工作
(一)审查起诉工作
1、受理审查起诉件数、人数下降。上半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2件272人,同比分别降低22%、降低21.4%。
2、决定起诉件数、人数下降。上半年,共起诉各类犯罪169件223人,同比分别下降11.78%和10.8%。其中,起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167件219人,同比分别下降35.01%和35.39%;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33.33%。
3、决定不起诉件数上升幅度较大。上半年,共决定不起诉7件7人,决定不起诉件数同比上升75%。
4、生效判决件数、人数上升。上半年,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220件284人,同比分别上升20.88%、上升25.11%;其中生效有罪判决243人,有罪判决数占法院审结数的比例为100%。无罪判决0人,同比净增0人。
在全市排位情况:受理案件人数排名第5位,起诉案件人数排名第5位,不起诉案件人数排名第5位。
(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1、抗诉工作较为平淡。上半年,提出抗诉件数为0件,同比持平;改判案件件数为0件,同比持平;撤回抗诉件数为0件,同比持平。
2、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工作有所突破。上半年,书面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同比净增1件。
在全市排位情况:提出抗诉件数排名与连云区院、赣榆区院并列第四位(均0件),书面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排名与连云区院、赣榆区院、东海县院并列第1位。
(三)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1、纠正漏诉工作平淡。在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漏诉0人,同比持平。
2、纠正违法案件数大幅上升。在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
在全市排位情况: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排名第5位。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14件25人,占受理总人数的9.12%;受理审查起诉20件34人,占受理刑事案件总人数的11.11%。
1、强制辩护有小幅上升。检察机关共对20件未成年案件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同比上升13.33%。
2、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稳步开展。上半年,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受理民事行政案件总数小幅上升。上半年,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案件27件(去年同期25件),同比上升8%。其中,执行监督案件2件,同比持平;督促履行职责案件3件,同比下降25%;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0件,同比净减1件。
2、再审检察建议数净增、抗诉案件无突破。上半年,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净增1件。提出抗诉案件0件,同比持平。
3、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采纳率较高。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期法院已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针对民事执行和执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采纳4件。采纳率为100%。
4、督促履职、支持起诉采纳率均较高。上半年,督促履行职责4件,已采纳4件,同比持平,采纳率为100%。支持起诉15件,已采纳15件,采纳率为100%。
在全市排位情况:执行监督案件排名第4位。督促履职案件排名与海州区院并列第5位(均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排名与连云区院并列第4位(均1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件数与东海县院并列位第4位(均2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控告检察工作
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小幅下降。上半年,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9件,同比下降6.35%。
2、受理首次控告、首次申诉小幅上升。上半年,受理首次控告6件(去年同期5件),同比上升20%。受理首次申诉7件(去年同期6件),同比上升16.67%。
(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1、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刑事申诉部门受理1件。
2、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刑事申诉部门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件,同比持平。立案复查0件,同比持平。
3、息诉工作。对于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在审查、复查中,共息诉0件,同比持平。
4、国家赔偿工作。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立案0件,决定给予赔偿0件,同比持平。
5、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刑事被害人救助2人。
6、涉检信访人数较大幅度下降。涉检信访人数1人,同比下降85.71%。
7、奖励举报人人数大幅下降。奖励举报人0人,同期下降100%,净减10人。仅灌云县院奖励举报人1件。
8、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结案净减。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结案0件,同比净减1件。
在全市排位情况:刑事被害人救助人数排名第2位。涉检信访人数排名第4位。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结案与海州区院、灌云县院并列末位(均0件)。
七、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2017年上半年,我院刑执部门未发现违法超期羁押人员;未发现罪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
1、羁押必要性受理数上升。上半年,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12件,提出建议12件,建议采纳12件,同比均上升50%。
2、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工作平淡。上半年,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数0件,同比持平。
在全市排位情况: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数排名与连云区院、赣榆区院、东海县院并列末位(均0件)。其他核心数据全市各县区院均0件,无法排名。
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017年上半年,我院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0件,同比持平;开展警示教育9次,同比下降43.75%,移送职务犯罪线索0件,同比持平。
在全市排位情况:预防检察建议件数排名末位。开展警示教育次数排名末位。
(注:本分析报告主要根据市院案管处统计的核心数据撰写,部分数据可能与各业务部门实际数据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