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数据公开】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新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办案情况命题分析
2017-11-01 09:26:00  来源:

根据省、市院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各级院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下司法办案情况,现将灌南县院2016年12月18日-2017年4月30日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下司法办案情况进行分析。

一、灌南县院承办人查询人员范围

(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询入额检察官人员情况。

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询在2016年12月18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灌南县院共有22名员额检察官参加办案,分别是孟凡之、程祥、戴元宏、张静、卜亮、陈中敬、程伟、黄学会、季祥东、茆虎成、孟德立、寇茜、李佳杰、李强、孙伟涛、王晨、王桂荣、王小凯、谢中凯、张健、张月平、朱万陈。

(二)灌南县院实际入额检察官人员情况。

灌南县院共有27名员额检察官,经对比系统发现,在2016年12月18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有5名入额检察官没有案件办理记录。分别是张立、陈为民、张涛、高光祥、杨云。

案件实际办理情况说明。

张立,通过变更案件承办人,办理封其朴滥用职权案;通过和孟德立共同办理庄万桂滥用职权案、朱俊杰滥用职权案,系统为孟德立的案件,但以上三个案件受理时间均不在2016年12月18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

陈为民,分管预防、控申、法警大队,暂时系统未查询到直接办案记录。

张涛,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通过办案组办案。

高光祥,反贪局检察官,通过办案组办案。

杨云,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案件的受理工作,对案件受理工作进行审核。不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

二、灌南县院入额检察官办案数量

序号

入额检察官名单

办案数量

平均办案数

比例

承办

部门

备注

1

张  立

0

0

0%

全院检察业务

 

2

孟凡之

5

23.5

5.23%

侦查监督科

2件为适时介入案件

3

程  祥

2

22.1

1.32%

公诉局

未检1件案件

4

陈为民

0

15

0%

控申科

 

5

张  涛

0

2.88

0%

侦防局

 

6

戴元宏

4

2.88

17.39%

侦防局

 

7

张  静

10

22.1

6.62%

公诉局

 

8

季祥东

20

23.5

21.28%

侦查监督科

2件为适时介入案件,1件为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9

陈中敬

34

23.5

36.17%

侦查监督科

其中7件为适时介入案件,3件为立案监督案件

10

王  晨

35

23.5

37.23%

侦查监督科

其中7件为适时介入案件,1件为侦查活动监督,1件为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

11

王小凯

30

22.1

19.87%

公诉局

 

12

孟德立

35

22.1

21.18%

公诉局

16件未检案件

13

孙伟涛

31

22.1

20.53%

公诉局

 

14

李  强

35

22.1

23.18%

公诉局

15件未检案件,1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件证据性审查案件。

15

黄学会

12

22.1

7.95%

公诉局

 

16

王桂荣

11

9

61.11%

民行科

 

17

李佳杰

7

9

38.89%

民行科

 

18

茆虎成

11

11

100%

刑执科

 

19

张  健

1

2.88

4.35%

侦防局

 

20

卜  亮

1

2.88

4.35%

侦防局

 

21

高光祥

0

2.88

0%

侦防局

 

22

朱万陈

1

2.88

4.35%

侦防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报批

23

谢中凯

2

2.88

8.7%

侦防局

 

24

寇  茜

14

2.88

60.87%

侦防局

 

25

杨  云

0

0

0%

案管科

 

26

张月平

23

15

51.11%

控申科

 

27

程  伟

22

15

48.89%

控申科

 

(注:以统一业务系统数据为参照)

三、平均办案时长、同案犯人数

序号

入额检察官名单

平均办案时长(天)

同案犯人数

1

张  立

 

 

2

孟凡之

8.6

 

3

程  祥

94.5

 

4

陈为民

 

 

5

张  涛

 

 

6

戴元宏

51.2

1

7

张  静

31.9

6

8

季祥东

9

3

9

陈中敬

7.06

5

10

王  晨

9.83

3

11

王小凯

24.33

7

12

孟德立

21.68/16.5()

1/0()

13

孙伟涛

35

9

14

李  强

19.15/14.67()

8/24()

15

黄学会

37.92

6

16

王桂荣

1.27

 

17

李佳杰

1

 

18

茆虎成

9.73

1

19

张  健

14

 

20

卜  亮

22

 

21

高光祥

 

 

22

朱万陈

24

 

23

谢中凯

68.5

 

24

寇  茜

4.21

 

25

杨  云

 

 

26

张月平

25.52

 

27

程  伟

11.73

 

注:1.以上平均办案时长数据含未结案件;

    2.空白为无数据。

四、灌南县院员额检察官具体承办案件罪名。

序号

入额检察官名单

承办案件罪名或案件类型

1

张  立

 

2

孟凡之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

3

程  祥

假冒注册商标、诈骗

4

陈为民

 

5

张  涛

 

6

戴元宏

滥用职权、贪污、行贿、受贿

7

张  静

诈骗、赌博、盗窃、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强奸

8

季祥东

拐卖妇女、强奸、故意伤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敲诈勒索、强制猥亵妇女、诈骗、盗窃、交通肇事、容留卖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9

陈中敬

盗窃、合同诈骗、嫌销售伪劣产品、寻衅滋事、交通肇事、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强奸、妨害公务

10

王  晨

盗窃、诈骗、寻衅滋事、强奸、交通肇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

11

王小凯

开设赌场、盗窃、寻衅滋事、交通肇事、行贿、聚众斗殴、诈骗、故意伤害、强奸、危险驾驶、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12

孟德立

故意伤害、非法买卖弹药、强奸、盗窃、交通肇事、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斗殴、诈骗、寻衅滋事、强制猥亵

13

孙伟涛

妨害公务、故意伤害、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敲诈勒索、诈骗、容留、介绍卖淫、交通肇事、容留他人吸毒、销售假药、危险驾驶、赌博

14

李  强

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交通肇事、诈骗、故意伤害、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强制猥亵、强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交通肇事、寻衅滋事、证据合法性调查

15

黄学会

盗窃、非法行医、故意伤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诈骗、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经营

16

王桂荣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支持起诉

17

李佳杰

支持起诉

18

茆虎成

控告、举报和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9

张  健

贪污

20

卜  亮

贪污

21

高光祥

 

22

朱万陈

单位行贿

23

谢中凯

滥用职权

24

寇  茜

预防调查、警示教育、预防宣传

25

杨  云

 

26

张月平

控告类信访事项、其他信访事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申诉类信访事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27

程  伟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其他信访事项、申诉类信访事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编辑:李澄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