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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数据公开】灌南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9-11月经济类犯罪案件情况分析
2018-12-21 15:20:00  来源:灌南县检察院

  一、经济类犯罪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2018年9-11月,我院共受理经济类犯罪案件57件81人。

  其中,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件13人,案件环比增长25%,同比下降70.59%;受理起诉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10.24%。在受理的13人中,取保候审13人,逮捕0人。审查逮捕受理0件0人。

  其中,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财产案件33件45人,环比增长26.92%,同比增长22.22%;受理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20.74%。

  二、经济类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9-11月,我院共审结经济类犯罪案件58件93人。

  其中,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审结8件34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14.59%。其中不起诉1件6人。

  办理侵犯财产案件审结50件59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25.54%。其中不起诉3件3人。审查逮捕办结18件24人。

  三、经济类犯罪案件判决情况

  2018年9-11月,经济类犯罪案件开庭23件。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开庭2件;针对侵犯财产案件开庭21件,普通程序19件,简易程序4件。

  共计判决24件35人,判决人数占同期判决总人数的28.69%。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4件8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20件27人。

  共计判决生效28件36人,判决生效人数占同期判决生效总人数的37.11%。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生效5件6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生效23件30人。

  案件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注:受理案件案情摘要。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