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类犯罪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2018年9-11月,我院共受理经济类犯罪案件57件81人。
其中,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件13人,案件环比增长25%,同比下降70.59%;受理起诉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10.24%。在受理的13人中,取保候审13人,逮捕0人。审查逮捕受理0件0人。
其中,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财产案件33件45人,环比增长26.92%,同比增长22.22%;受理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20.74%。
二、经济类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9-11月,我院共审结经济类犯罪案件58件93人。
其中,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审结8件34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14.59%。其中不起诉1件6人。
办理侵犯财产案件审结50件59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25.54%。其中不起诉3件3人。审查逮捕办结18件24人。
三、经济类犯罪案件判决情况
2018年9-11月,经济类犯罪案件开庭23件。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开庭2件;针对侵犯财产案件开庭21件,普通程序19件,简易程序4件。
共计判决24件35人,判决人数占同期判决总人数的28.69%。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4件8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20件27人。
共计判决生效28件36人,判决生效人数占同期判决生效总人数的37.11%。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生效5件6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生效23件30人。
案件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注:受理案件案情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