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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情况
2020-04-29 15:31: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审查逮捕数下降。共受理32件40人,同比分别下降21.95%、下降27.27%。

  2.逮捕案件数下降。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4件26人,同比分别下降20.00%、下降36.59%。其中:(1)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22件24人,同比分别下降26.67%、下降41.46%。(2)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2件2人,同比分别— (2.0/0)、— (2.0/0)。

  3.不捕数上升、不捕率上升。经审查,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2人,同比上升37.50%;不捕率为45.83%,同比增加17.76个百分点。其中,不批捕刑事犯罪22人,不批捕率47.83%,同比增加19.76个百分点;决定不捕职务犯罪0人,不捕率为0,同比0。

  二、审查起诉工作总体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下降。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件84人,同比分别下降26.44%、下降46.15%。

  决定起诉案件数下降。共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42件61人,同比分别下降31.15%、下降50.81%。其中,起诉刑事犯罪案件39件58人,同比分别下降35.00%、下降52.85%;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0%、上升200.00%。

  不起诉率上升明显。共决定不起诉3件7人,同比分别下降25.00%、下降56.25%;不起诉率为21.74%,同比增加10.10个百分点。其中:(1)不起诉刑事犯罪案件4件8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下降63.64%;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10.77%,同比减少0.74个百分点。(2)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0件0人,同比分别— (0.0/0)、— (0.0/0);职务犯罪不起诉率为0,同比0。

  撤回起诉案件下降。共撤回起诉0人,同比下降100.00%,撤回起诉人数占起诉总数的0。其中,撤回起诉涉嫌职务犯罪0人,上年同期0人,占起诉数的0。

  无罪判决人数— (0.0/0)。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162人,其中生效有罪判决162人,有罪判决数占法院审结数的比例为100.00%。无罪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其中,刑事犯罪案件0人,上年同期0人;职务犯罪案件0人,上年同期0人。

  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情况

  1.刑事犯罪无逮捕必要不捕比例上升。在不批捕的刑事犯罪22人中,因无社会危险性而不捕3人,同比上升50.00%,占不捕总数的13.64%,同比增加1.14个百分点。此外,因不构成犯罪不捕0人,同比— (0.0/0);证据不足不捕19人,同比上升35.71%。

  2.刑事犯罪相对不起诉比例下降。在不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7人中,相对不起诉4人,同比下降69.23%,占57.14%,同比减少24.11个百分点。此外,绝对不起诉0人,存疑不起诉3人,同比分别— (0.0/0)、0。

  3.不批捕50.00%、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持平,(1)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人,同比— (1.0/0),占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50.00%,同比增加50.00个百分点。(2)共不起诉未成年人0人,同比— (0.0/0),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0,同比0。

  4.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100.00%。

  5.依法适用刑事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共不批捕1人,占不捕刑事案件总人数的4.55%。不起诉0人,占不起诉刑事案件总人数的0。

  四、刑事审判监督情况

  1.提出抗诉总数— (0.0/0)。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其中,刑事申诉部门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0件。

  2.改判率0。法院审结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0件,占审结数的0,同比0(改判0件,占审结数的0)

  五、刑罚执行监督情况

  1.违法超期羁押— (0.0/0)。发现0人(去年同期发现0人),同比— (0.0/0)。其中,公安机关超期0人;法院超期0人;检察机关超期0人。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纠正0人,并已纠正0人,纠正率为0。

  4.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下降。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0件次,同比下降100.00%,纠正率为0。

  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件(去年同期39件),同比下降76.92%。

  1.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情况

  提出抗诉明显— (0.0/0),法院改变原判决的比例持平。对于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法院同期审结0件,其中,改判0件,同比— (0.0/0);调解0件,同比— (0.0/0);发回重审0件,同比— (0.0/0),以上三项合计0件,占再审结果的0,同比0。维持原判0件,占再审结果的0,同比0。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0件,采纳率为66.67%。

  经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

  2、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

  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采纳0件,采纳率为100.00%。

  3.民事行政执行监督

  针对民事执行根据和执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3件,已采纳0件。采纳率为66.67%。

  七、控告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下降。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件,同比下降85.29%。其中,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0件,同比下降100.00%。受理首次控告0件,同比— (0.0/0)。受理首次申诉0件,同比0。

  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6件,同比下降82.35%。其中,对于举报职务犯罪线索,举报中心初核0件,占审查处理总数的0。

  八、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1.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2人提起刑事被害人救助,经审批,实际救助0人。实际拨付救助金持平元。

  编辑: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