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审查逮捕数下降。共受理41件55人,同比分别下降33.87%、下降23.61%。
2.逮捕案件数下降。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0件41人,同比分别下降42.31%、下降30.51%。其中:(1)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30件41人,同比分别下降42.31%、下降30.51%。(2)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0件0人。
3.不捕数上升、不捕率上升。经审查,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6人,同比上升60.00%;不捕率为28.07%,同比增加13.58个百分点。其中,不批捕刑事犯罪16人,不批捕率28.07%,同比增加13.58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工作总体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下降。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7件156人,同比分别下降37.86%、下降40.68%。
决定起诉案件数下降。共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61件124人,同比分别下降35.11%、下降24.39%。其中,起诉刑事犯罪案件60件123人,同比分别下降36.17%、下降25.00%;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不起诉率上升明显。共决定不起诉4件16人,同比分别下降20.00%、上升77.78%;不起诉率为10.96%,同比增加4.71个百分点。其中:(1)不起诉刑事犯罪案件6件22人,同比分别下降25.00%、上升83.33%;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11.51%,同比增加6.31个百分点。
撤回起诉案件1件。共撤回起诉1人。
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136人,其中生效有罪判决136人,有罪判决数占法院审结数的比例为100.00%。
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情况
1.刑事犯罪无逮捕必要不捕比例下降。在不批捕的刑事犯罪16人中,因无社会危险性而不捕2人,同比下降66.67%,占不捕总数的12.50%,同比减少47.50个百分点。此外,因不构成犯罪不捕0人;证据不足不捕14人,同比上升250.00%。
2.刑事犯罪相对不起诉比例上升。在不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16人中,相对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160.00%,占81.25%,同比增加25.69个百分点。此外,存疑不起诉3人。
3.不批捕持平、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下降,(1)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0人,同比减少33.33个百分点。(2)共不起诉未成年人0人,同比下降100.00%,同比减少7.69个百分点。
4.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60.00%。
5.依法适用刑事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共不批捕2人,占不捕刑事案件总人数的12.50%。不起诉2人,占不起诉刑事案件总人数的12.50%。
四、刑事审判监督情况
1.提出抗诉总数0。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0件。其中,刑事申诉部门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0件。
2.改判率0。法院审结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0件,占审结数的0。
五、刑罚执行监督情况
1.违法超期羁押0。发现0人(去年同期发现0人)。其中,公安机关超期0人;法院超期0人;检察机关超期0人。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纠正0人,并已纠正0人,纠正率为0。
2.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3次。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纠正率为100.00%。
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9件(去年同期48件),同比下降18.75%。
1.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
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已采纳0件,采纳率为72.22%。
2.民事行政执行监督
针对民事执行根据和执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13件,已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00%。
3.督促履行职责和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6件,已采纳6件。督促履行职责0件。
七、控告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下降。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4件,同比下降68.22%。其中,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同比下降66.67%。受理首次控告0件,同比下降100.00%。受理首次申诉6件。
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34件,同比下降67.92%。其中,对于举报职务犯罪线索,举报中心初核0件,占审查处理总数的0。
八、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1.刑事申诉部门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件。立案复查0件。
2.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1人提起刑事被害人救助,经审批,实际救助1人。实际拨付救助金0.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