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类犯罪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2018年7月,我院共受理经济类犯罪案件9件12人。
其中,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件3人,环比下降50%,同比下降50%;受理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4.84%。在受理的3人中,取保候审3人,逮捕0人。审查逮捕受理0件0人。
其中,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财产案件3件4人,环比下降75%,同比下降62.5%;受理人数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16.13%。在受理的10人中,取保候审7人,逮捕3人;审查逮捕受理5件5人。
二、经济类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7月,我院共审结经济类犯罪案件5件6人。
其中,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审结0件0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0%。其中不起诉0件0人。
办理侵犯财产案件审结5件6人,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23.08%。其中不起诉1件1人。审查逮捕办结4件4人。
三、经济类犯罪案件判决情况
2018年7月,经济类犯罪案件开庭10件。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开庭4件;针对侵犯财产案件开庭6件,普通程序8件,简易程序2件。
共计判决8件20人,判决人数占同期判决总人数的37.74%。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1件11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7件9人。
共计判决生效12件25人,判决生效人数占同期判决生效总人数的37.31%。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判决生效1件11人,侵犯财产案件判决生效11件14人。
案件管理中心
2018年8月9日
注:案情摘要情况。
皮玉从诈骗案1、2014年12月份前后,犯罪嫌疑人皮玉从在灌南县新安镇英雄南路附近,采取虚构身份、捏造事实的方式诈骗,骗取受害人谷素玲3600元人民币和价值1000元的羊绒衫一件、孙锦军1610元人民币、李开芳2000元人民币、杨从芳400元人民币,涉案价值共计8610元人民币。
2、2015年2月18日14时至3月4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皮玉从窜至三口镇三口村二组盛立香家,采取租房居住获取信任后借钱的手段,骗取盛立香及其丈夫张建军、婆婆宋善美三人4200元人民币,损失价值4200元。
3、2014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皮玉从窜至灌南县新安镇英雄南路颜树林家烟酒门市,采取虚构身份、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诈骗,骗取颜树林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六瓶,损失价值690元(详见价格鉴定结论书)。
吴成全盗窃案1.2017年4月6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中江国际小区,采取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中江国际小区41号楼1单元101室内,将被害人张海燕(男,38岁,安徽省来安县人)家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两台惠普笔记本电脑盗走。经鉴定,一台被盗惠普牌8540W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830元;一台被盗惠普牌ZB00K15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530元。(详见价格认定[2018]74号价格认定结论书)
2.2017年4月27日夜间,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御龙庭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御龙庭小区1号楼3单元605室内,将被害人徐艳芹家现金1800元和一堆耳钉盗走。
3.2017年5月26 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中江国际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7号楼5单元301室内,将被害人孟德学家中现金700元和一块男士手表盗走。
4.2017年6月12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御龙庭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14号楼2单元304室内,将被害人施兰家一枚金戒指和六包中华香烟盗走。
5.2017年7月2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中江国际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15号楼1单元101室内,将不和相玉芳家中现金1000元盗走。
6.2017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赣榆区青口镇新世纪花园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29号楼2单元402室,将被害人蒋长坤家中现金165 元盗走。
7.2017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赣榆区青口镇新世纪花园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31号楼1单元402室,将被害人朱正斌家中现金约4000 元盗走。
8.2017年8月7日至15日间某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金御名城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2号楼2单元302室,将被害人梅爱桃家中一条金项链、一金戒指、一金手镯盗走。
9.2017年8月10日0时至6时,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星洲第一城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先后进入36号楼2单元103室,将被害人王林家中三个包、两张银行卡、一条钻石项链及人民币约500元盗走。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先后进入19号楼2单元101室,将被害人孙守明家中人民币约2000元盗走。
10.2017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吴成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金桥新园小区,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3号楼1单元502室被害人赵长青家中盗窃,未窃得财物。
程露诈骗案1.2017年4月19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程露伙同程争战(在逃)驾驶一辆银灰色大众捷达轿车(车牌号鲁KF208N)窜至江苏省海州区采用泥土掉包铜钱的方式诈骗被害人薄其海(男,61岁,东海县人)现金2700元。
2、2018年3月27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程露伙同程立敏(取保候审)驾驶白色江淮轿车(车牌号苏AP18E6)窜至徐州市邳州市铁富镇连防街苑成富五金店门口采用石头掉包铜丝的方式骗被害人邹训习(男,71岁,徐州市邳州人)现金695元。
张达强盗窃案1、2017年9月8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达强窜至灌南县新安镇百汇步行街“依佳人”女装店后窗户口,采取趁人不备,翻墙扒窗入室手段盗窃被害人武海云店内一条金项链(约6g) 、一条女式黑色牛仔裤、一件女式卫衣、一件女式皮衣,合计损失价值人民币2800 余元。
2、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23 时许,犯罪嫌疑人张达强窜至灌南县新安镇尹湖村十四组25-1 号,采取趁人不备,翻墙入院手段盗窃被害人王银军家现金人民币4000余元。
3、2018年5月1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达强窜至灌云县图河镇朱庄村,采取趁人不备,伺机撬门窗入户手段盗窃被害人钱光平家,致门窗损失价值人民币300 余元。
4、2018年5月1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达强窜至灌云县图河镇朱庄村,采取趁人不备,撬砸门窗入户手段盗窃被害人卢长兵家一对银手镯等物,损失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
5、2018年5月2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达强窜至灌云县杨集镇小乔好村,采取趁人不备,翻墙入院,撬砸门窗手段盗窃被害人徐义昌家一辆黑色新雷牌电动车及储物罐内零钱30余元,合计损失价值人民币1500余元。
6、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凌晨,犯罪嫌疑人张达强窜至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云台乡凤凰村,采取趁人不备,伺机溜门手段盗窃被害人金立干停放在家门口的货车驾驶室内一把甩棍,损失价值人民币70 余元。
孙林华挪用资金案2011 年至2014 年间,犯罪案嫌疑人孙林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乡营业所任支局长期间,伙同蒋少君、陈深、吴刘娟、俞大伟等人以储户存款后领取礼品需输入密码确认为由,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定期存款取出挪作他用,涉案金额达1000万余元。
钱积磊盗窃案2018 年5 月2 日16 时许,犯罪嫌疑人窜至灌南县新安镇海贝尔幼儿园门前,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将被害人李伟(男,1983 年10 月22 日出生,灌南县新安镇人)的钱包(PRADA牌男士钱包,内有7300 元现金)盗走,损失价值约10000 元人民币。
钱积磊盗窃案2018 年5 月2 日16 时许,犯罪嫌疑人窜至灌南县新安镇海贝尔幼儿园门前,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将被害人李伟(男,1983 年10 月22 日出生,灌南县新安镇人)的钱包(PRADA牌男士钱包,内有7300 元现金)盗走,损失价值约10000 元人民币。
颜庭宝盗窃案1、2017年12月2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颜庭宝驾驶摩托车携带破窗器窜至灌南县新安镇华侨双语学校南门,采用破车窗的手段盗窃被害人于云云现金1100元,汽车玻璃损失价值146元。
2、2018年2月5日18 时许,犯罪嫌疑人颜庭宝驾驶摩托车携带破窗器窜至灌云县侍庄街道三合庄金玉良缘羽毛球馆南边路上,采用破车窗的手段盗窃被害人何学车内物品,未窃得财物,汽车玻璃损失价值230元。
3、2018年4月1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颜庭宝驾驶摩托车携带破窗器窜至灌云县南岗乡东园村石塘东出口南侧,采用破车窗的手段盗窃被害人江舜雨车内现金4000元,汽车玻璃损失价值319元。
梁银香、鞠双双盗窃案 2017年6月21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素(已判刑)伙同犯罪嫌疑人梁银香、鞠双双等人窜至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五组卜言林放在二楼梳妆台抽屉里的约12000元钱及金银首饰盗走,损失价值28288元人民币(详见价格鉴定结论书)。
杨兴中、杨兵、杨胜利假冒注册商标案2017 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兴中、杨兵、杨胜利在未经过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先后在灌南县新安镇于圩村老于奸小学内、灌南县新集镇怀庄村一民房等处,使用购买的“汤沟”牌系列酒商标回收的“汤沟”系列酒瓶、酒箱等自行灌装劣质散装酒,生产“蓝汤沟”、“金汤沟”、“汤沟窖藏壹号”、“汤沟世藏”系列白酒,并将生产的假冒“汤沟”牌系列白酒销售至灌南县、响水县、灌云县等地,销售金额达120000余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