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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检察院公开听证 依法对一名在校大四学生做出不起诉决定
2018-12-21 09:47:00  来源:灌南县检察院

  “没想到一时的义气举动竟然触犯了刑法,我后悔,真的很后悔……”5月29日下午,在灌南县检察院举办的不起诉案件听证会上,周某敏悔恨不以,还是在校大四学生的她,是这起妨害公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周某敏是淮安某高校的大四学生,7月份即将毕业走向社会。她的叔叔周某刚是网上逃犯,2018年大年初一晚,周某刚前往周某敏家中,当地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并迅速出警进行抓捕。在抓捕过程中,民警遭到了周某敏父母、祖父及周某敏的暴力阻拦,最终导致逃犯周某刚再次逃脱抓捕,三名辅警受伤。案发后,周某敏等人先后投案自首。一家四口均涉嫌妨害公务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发现,周某敏在整个过程中虽然有暴力行为,但行为相对轻微,尚不足以导致逃犯逃跑,作用不是很大。在讯问中,扎个马尾、穿着布鞋的周某敏话不多,声音很轻,案发时因为受父母的指示才阻拦民警抓捕,如今她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承办人联系周某敏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及校方领导了解到,她在校表现一贯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学业成绩优秀。考虑到周某敏面临毕业,获罪服刑不仅不利于教育挽救,还会对她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终身的负面影响,为了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让周某敏能够顺利毕业并融入社会,灌南县检察院拟对周某敏做不起诉处理,同时联合校方一道加强对周某敏的日常监督教育。

  在29日下午的听证会上,灌南检察院综合周某敏的犯罪性质、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进行评估,听取律师、被害人的意见,从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大学生的角度出发,对周某敏做不起诉决定,并当场宣布。

  “她是个很勤奋的学生,马上毕业要走向社会,刑事处罚于她来说太沉重了,不起诉决定是法律给予她一个后悔的机会,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承办人说。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