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检察院对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集中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谢中凯主持,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参加听证。
会上,根据公开听证相关规定,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就事实认定、证据、定性等案件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进行了介绍。三名当事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造成海洋渔业资源的破坏,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应当追究其民事责任。鉴于他们主观过错较小,认罪态度良好,涉案价值较小,且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了损害,愿意以劳务代偿等形式承担民事责任,积极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灌南县检察院拟与三位当事人达成诉前和解。
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相关的问题询问了当事人,并与承办检察官展开了讨论,认为案件中三位当事人愿意主动承担民事责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成相关和解事宜,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与当事人诉前和解的意见。案件当事人真诚悔过,当场表示今后将提高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既起到对涉案人员的教育作用,也提升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听证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