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仙人跳”的案件摆到了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案头:
2018年6月初,刚年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同学张某商量出了一条发财“捷径”,就是找一名年轻女子假装与男人开房,当女子确定房间后发信息通知在楼下等候的其他同伙,随后同伙们强行进入房间,以对方侮辱自己女朋友为由对其实施辱骂、恐吓、殴打,并索要财物。对方即使识破,出于害怕丑事外扬的心理,只能自认倒霉、花钱消灾,这种作案方式在坊间被称为“仙人跳”。
案 件 详 情
6月10日晚,王某、张某找到女青年朱某、徐某,策划“仙人跳”。王某用手机登录一个头像为年轻漂亮女子微信号,搜索“附近的人”中的非本地男性,很快一名山东籍男子宋某主动“上钩”,双方聊得火热,并约好在某酒店见面,宋某欣然赴约。到了房间后,待徐某洗完澡、脱光衣服之后,房门外便响起了敲门声。宋某打开房门,两名“纹身男”一把将其推倒并控制,这两人就是王某、张某,还有一名假扮徐某姐姐的朱某。王某对宋某进行殴打,扬言拿刀切宋某手指、活埋宋某,逼问道:“你睡了我老婆这事想怎么解决?”期间,王某、张某不仅用烟头烫宋某,用开水壶烧开水泼宋某,还逼迫宋某脱光衣服、手持身份证录制视频……在遭到近三个小时的折磨后,宋某被迫转账给王某、张某共计人民币11000余元。
经查明,今年6月7日至6月16日期间,王某等人先后在海州区的酒店“仙人跳”作案四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暴力抢劫,共劫得人民币20000余元,并致一名被害人轻微伤。
近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朱某、徐某等四人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支招
本期出镜检察官:王婉秋(海州区检察院)
现在,不少人会通过社交软件来寻找艳遇,然而,各种移动交友软件往往被不法之徒利用,名为“交友”,实则“索财”。检察官提醒:不要随意使用社交软件添加陌生人、深夜赴约;不要轻易相信微信头像、朋友圈里的美女图片、视频;当然,归根结底,自己有非分之想才会让坏人有机可乘,做到自重自爱,很重要,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