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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发布】饮用水源河堆险遭填埋60余吨不明工业废料
2018-12-21 08:45:00  来源:灌南县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17年底,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孟兴庄镇板沟村柴米河的前堆上倾倒疑似工业废料的不明固体废物,气味非常刺鼻,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接到举报后,灌南县人民检察院立即联合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相关人员深入案发现场连夜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孟兴庄镇板沟村村民徐荣金,从苏州拉回废纸浆60吨以及建筑垃圾15吨,部分露天堆放在自己的厂区内,部分已倾倒在灌南县饮用水源柴米河河堆的树林内,气味刺鼻,极有可能对周边空气环境及水环境造成污染。随后,灌南县检察院依法向县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环保局立即对现场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并依法对徐荣金做出相应处罚,被环保局采纳。环保部门还根据检察建议将固体废物进行封存,邀请连云港市环保专家对现场的废物进行抽检,检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为了防止徐荣金再次将该废弃物拖至他地处置,在检察机关强而有效的监督下,该批60余吨的不明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引用水源地柴米河河堆成功“躲过一劫”。

  办案过程:

  灌南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启用执法联动机制,连夜召集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召开紧急会议,共同商讨对策,并迅速向环保部门发出了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环保部门依法对徐荣金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查明目前污染状况、该工业废料的来源,邀请专家对该废料的成分进行鉴定,同时对现场倾倒物进行集中封存,防止扩大污染,并与公安机关进行两法衔接,建议公安机关根据鉴定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环保部门接到建议后,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内容,依法向徐荣金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徐荣金停止违法倾倒行为,并责令其安排车辆将已经倾倒的固体废物铲起运回自己厂内,检察机关督促环保部门对该固体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环保局对徐荣金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徐荣金作出了罚款十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徐荣金与盱眙兴瑞环保新型建材公司和连云港恒定达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达成了委托处置服务合同。此后,检察机关赴现场进行复查,对徐荣金缴纳罚款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防止环保部门以罚代管,目前,涉案固体废物已经得到了处置,徐荣金已向环保部门缴纳了全部罚款。

  特色亮点:

  一是迅速反应,防治污染情况恶化。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启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根据调查情况迅速向职能部门提出有针对性检察建议,建议在固体废弃物状况不明的情况下,采取就地封存措施防止污染扩大。二是跟踪监督,落实处罚。检察机关积极履行了生态保护检察职能,督促环保部门对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现场恢复和责任人罚款缴纳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防止环保部门一罚了之。三是回应群众诉求及时高效。此案发生后,举报群众看到了检察机关及时响应及时举措的积极作为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体现出灌南县检察院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灌南县检察院进一步开展公益检察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办案感悟:

  灌南检察院在面对紧急涉嫌污染环境事件时沉着冷静,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社会公共利益守护者”这一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生态保护检察职责,通过执法联动、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回头看等方式,守护了一方净土。

  编辑: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