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审查逮捕数下降。共受理69件79人,同比分别下降42.02%、下降49.36%。
2.逮捕案件数下降。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8件51人,同比分别下降40.74%、下降52.78%。其中:(1)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46件49人,同比分别下降41.77%、下降53.77%。(2)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2件2人,同比分别0、0。
3.不捕数下降、不捕率上升。经审查,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5人,同比下降18.60%;不捕率为40.70%,同比增加12.22个百分点。其中,不批捕刑事犯罪35人,不批捕率41.67%,同比增加12.81个百分点;决定不捕职务犯罪0人,不捕率为0,同比0。
二、审查起诉工作总体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下降。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5件240人,同比分别下降38.66%、下降42.45%。
决定起诉案件数下降。共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25件196人,同比分别下降39.90%、下降43.02%。其中,起诉刑事犯罪案件122件193人,同比分别下降40.49%、下降43.40%;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同比分别0、0。
不起诉率上升明显。共决定不起诉15件27人,同比分别上升87.50%、0;不起诉率为17.41%,同比增加8.70个百分点。其中:(1)不起诉刑事犯罪案件17件29人,同比分别上升41.67%、下降19.44%;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12.33%,同比增加4.97个百分点。
撤回起诉案件下降。共撤回起诉0人,同比下降100.00%,撤回起诉人数占起诉总数的0。其中,撤回起诉涉嫌职务犯罪0人,上年同期0人,占起诉数的0。
无罪判决人数— (0.0/0)。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339人,其中生效有罪判决339人,有罪判决数占法院审结数的比例为100.00%。无罪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其中,刑事犯罪案件0人,上年同期0人;职务犯罪案件0人,上年同期0人。
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情况
1.刑事犯罪无逮捕必要不捕比例下降。在不批捕的刑事犯罪35人中,因无社会危险性而不捕8人,同比下降27.27%,占不捕总数的22.86%,同比减少2.72个百分点。此外,因不构成犯罪不捕0人,同比— (0.0/0);证据不足不捕27人,同比下降10.00%。
2.
刑事犯罪相对不起诉比例
上升。在不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27人中,相对不起诉21人,同比上升31.25%,占77.78%,同比增加18.52个百分点。此外,绝对不起诉0人,存疑不起诉6人,同比分别— (0.0/0)、下降45.45%。
3.不批捕83.33%、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持平,(1)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5人,同比上升66.67%,占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83.33%,同比增加61.90个百分点。(2)共不起诉未成年人0人,同比— (0.0/0),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0,同比0。
4.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50.00%。
5.依法适用刑事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共不批捕2人,占不捕刑事案件总人数的5.71%。不起诉1人,占不起诉刑事案件总人数的3.70%。
2020年1至6月
诉讼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监督情况
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同比下降40.00%,监督立案率为60.00%。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4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同比上升150.00%,监督撤案率为125.00%。
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0件0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0件0人,公安机关立案0件0人,立案人数占建议移送的比率为0。对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同期批捕0件0人,起诉0件0人。
三、侦查监督情况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人,同比0;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人,同比下降50.00%。
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件次,同比上升66.67%;已纠正2件次,同比上升100.00%。纠正率为40.00%。
四、刑事审判监督情况
1.提出抗诉总数— (2.0/0)。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 (2.0/0)。其中,刑事申诉部门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0件。
2.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次,同比0,已纠正1件次,同比— (1.0/0),纠正率为100.00%。
3.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下降。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同比下降50.00%,纠正率为100.00%。
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0件(去年同期50件),同比上升20.00%。
1.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情况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为40.00%。
2、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
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已采纳1件,采纳率为88.89%。
3.民事行政执行监督
针对民事执行根据和执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5件,已采纳0件。采纳率为80.00%。
4.督促履行职责和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36件,已采纳1件。督促履行职责0件,已采纳0件。
五、控告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下降。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46件,同比下降35.21%。其中,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0件,同比下降100.00%。受理首次控告0件,同比下降100.00%。受理首次申诉0件,同比0。
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46件,同比下降35.21%。其中,对于举报职务犯罪线索,举报中心初核0件,占审查处理总数的0。
六、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1.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4人提起刑事被害人救助,经审批,实际救助0人。实际拨付救助金持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