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50件76人,同比分别上升92.31%、上升137.50%;共受理审查起诉43件64人,同比件数上升22.86%、人数上升16.36%。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24件29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上升45.00%;共决定起诉21件34人,同比分别上升5.00%、下降12.82%。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38人,同比上升90.00%,不捕率为56.72%,同比增加6.72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2人,同比下降14.29%,不起诉率26.09%,同比减少0.33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61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