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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  灌检建〔2020〕14号
2020-09-04 08:45:00  来源: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灌南县公安局:

  近日,我院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收监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发现2019年至今,有20余名罪犯未被收监执行刑罚,虽然部分罪犯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收监交付执行,但随着疫情形势的缓解,监狱、看守所罪犯收监执行工作已基本恢复正常,如果仍将应当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放任在社会中,不但妨碍了刑事诉讼的进行,损害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与司法的公信力,也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了重大隐患。

  为了维护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议你局:

  一、对仍未收监执行罪犯加大抓捕力度,及时对逃匿、下落不明的罪犯开展网上追逃工作,将有关罪犯缉拿收监。

  二、对原看守所拒收的罪犯,及时研究采取措施,确保尽快安全收监执行。

  三、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有关收押、交付执行规定,落实《连云港市关于加强刑罚交付执行衔接工作办法》,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特向你局提出以上建议,请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在十五日内回复我院。

  2020年8月7日

  编辑:管洁